区域协同,保护成网。近日,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活动、黄河生态经济带九省(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活动相继举行。今年以来,各地持续加强跨区域行政保护协作,努力推动构建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不断提升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成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工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健全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对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办案协作提出明确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要求,鼓励各地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协同,打造区域知识产权高地,服务国家区域战略。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部署,要继续深化十二省市、华北五省(区市)、晋冀鲁豫十八市等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交流。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指导,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为例,自2019年该机制建成以来,十二省市间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案件线索移送数量显著增多,2021年线索移交量约占全国总量的七成。此次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活动上,山东、江苏、浙江、四川、安徽等省对涉嫌侵权违法线索进行了现场移交,十二省市共计接收移交线索196条。
十二省市协作范围从线索移送,逐渐扩展到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该次活动上,现场公布了十二省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550余条,十二省市将联合对名录中的注册商标加大保护力度,共同遏制傍名牌和恶意注册商标现象。
十二省市依托保护协作机制,加强京津冀、华北五省、中部六省等区域协作,推动区域保护水平整体提升,形成跨区域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工作格局。在2021年中央对地方党委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中,十二省市考核结果全部为优秀,在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考核中,排名全国前十的均为参与协作的十二省市。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指导,持续健全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推动打造更多区域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