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樊三彩)近日,国家网信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提出将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规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规范等内容。《办法》将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在国家网信办就《办法》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提出,制定《办法》主要基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推进实施法律规定的内在要求等3个方面的考虑。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提出,在治理对象上,《办法》主要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在监管方式上,《办法》提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要求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特点及其在有关行业和领域的服务应用,完善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科学监管方式,制定相应的分类分级监管规则或者指引。在促进发展具体措施上,一是明确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生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优质内容,探索优化应用场景,构建应用生态体系。二是支持行业组织、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公共文化机构、有关专业机构等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数据资源建设、转化应用、风险防范等方面开展协作。三是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框架、芯片及配套软件平台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平等互利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国际规则制定。四是提出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和公共训练数据资源平台建设。促进算力资源协同共享,提升算力资源利用效能。推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有序开放,扩展高质量的公共训练数据资源。鼓励采用安全可信的芯片、软件、工具、算力和数据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