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连云港市市长质量奖的函,全文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市各类组织追求卓越绩效,树立质量标杆,增强质量竞争力,促进“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根据《市委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发〔2018〕21号)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21〕26号),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连云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就做好组织申报及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2日至5月4日
二、申报方式
采用书面申报、统一受理的方式,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县(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或质量强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审核推荐
(一)各县(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或质量强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按《连云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县(区)级预审表》内容征求县(区)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上报县(区)政府(管委会)审核,并由县(区)政府(管委会)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二)市属组织由市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三)组织及个人申报材料、《连云港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县(区)级预审表》由审核推荐单位汇总,于2023年5月4日前报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22006,联系人:李琦,电话:13961398368。
连云港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附件:附件1-4.doc
附件:2023年连云港市质量奖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