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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四五”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

2022-07-07 13:57:23

来源:省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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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无线电频谱资源作为基础性、稀缺性核心战略资源,其战略地位将进一步凸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三大国家战略,根据《“十四五”国家无线电管理和发展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主要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总体要求,紧扣工作重点,积极开拓创新,强化服务管理,不断提升无线电管理效能,频率台站管理不断优化,技术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电波秩序维护扎实有力,依法行政规范开展,服务国防不断深入,实现了无线电管理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的“双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总体目标,为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体制机制不断优化

“十三五”期间,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先后经历两次机构调整,进一步理顺了体制机制。改革后,无线电管理行政职能并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设置无线电管理处(挂牌“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无线电监督检查处,无线电行政许可职能调整到新设立的“行政审批处”。市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为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处室,加挂“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XX市无线电管理处”的牌子,明确了工作职责。省市无线电监测站统一为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省市无线电管理职能处室和省市无线电监测站共同履行全省无线电管理和技术职能。

(二)频率台站高效利用

科学规划和分配频谱资源。制定发布遥控遥测、宽带无线接入等省级频率分配使用规划,统筹全省政务、民航、铁路、轨道交通、电力、气象以及港口等单位的使用需求,加强频率复用和协调,推进网络共建和基站共享,提升频率使用效率,推进全省政务和行业宽带无线专网发展。分类开展频率使用绩效评估,合理收回闲置和使用率不高的频率,缓解频率资源结构性紧张矛盾。

发挥频谱资源效益服务重点产业发展。围绕服务“网络强省”“制造强省”战略,主动开展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用频需求调研,实施精准服务,保障重点产业快速发展。支持运营商开展5G试验网外场测试工作,扎实推进5G基站与卫星地球站干扰协调工作,明确协调程序建立协调机制,完成566座卫星地球站抗干扰能力提升硬件改造的协调工作,及时响应处理相关干扰55起,有效保障5G基站建设进度,助力5G产业发展;保障江苏(无锡)国家级先导区车联网频率使用,推动全省车联网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探索建立协调共管机制,推进电力和地铁、港口等行业专网频率复用、基站共享。 

合理布局和审批台站。 “十三五”期间,新发和换发各类无线电台站执照68818个,完成许可审查717次。加强大型台站的设置协调,优化审批程序,组织开展电磁兼容分析和测试验证,加强军地和部门协调,完成了雷达、广播发射台及卫星地球站等大型台站的设置。加强频率台站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做好频率台站数据库维护。及时做好国家业余电台管理模式调整配套工作,组织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考试69场,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3944个。

(三)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建一类固定站12个,三类固定站50个,四类固定站21个,监测覆盖率提升21.9%。有序推进已有监测设施升级改造,监测能力显著提升。创新开展空中无线电监测系统试验和建设,有效提升复杂环境下的信号捕捉和发现能力。统筹推进边海工程建设。编制《江苏省边海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工程专项规划》,指导沿海地区技术设施建设。初步建成覆盖江苏沿海三市的陆地、港口、渔场和海岛的边海工程无线电监测网。

(四)依法行政规范开展

积极推动《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修订,制定《无线电干扰申诉和查处暂行办法》、《江苏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江苏省无线电管理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创新开展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与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按时办结各类无线电行政审批。制定《江苏省无线电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扎实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和销售企业随机抽查,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

(五)安全保障扎实有力

建立健全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机制,简化工作流程,完善保障方案。“十三五”期间,圆满完成 “G20杭州峰会”、 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国家公祭日、新冠疫情防控等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查处无线电干扰650余起。开展对重要业务和重点频段保护性监测累计60万小时。深入开展无线电“反作弊”工作,保障45批次国家级考试和上百批次省市级考试。持续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伪基站”专项行动,累计查处“黑广播”“伪基站”案件545起。

(六)服务国防不断深入

深入贯彻国家安全战略,努力提升无线电管理服务国防建设能力。组织开展无线电潜力核查数据统计,认真做好国防信息动员;不断完善军地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频率使用、台站设置及重大活动保障军地协调,有效解决军地共用频率使用、重点台站选址、有害干扰军地联合查处等事宜。

“十三五”期间,我省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无线电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无线电频谱结构性紧缺难以满足新技术、新应用和新业态发展需求;大型台站设置选址难、干扰协调难形成新的挑战;技术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二、“十四五”面临的发展形势

(一)频谱资源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临新问题

无线电频谱资源已经成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是国家稀缺的重要战略资源。“十四五”期间,我省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创新突破、加快产业升级、构建新发展格局、构筑高质量发展新动力仍是我省的主要任务。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频率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统筹协调、合理配置频谱资源,有效满足各行各业用频需求,已成为无线电管理机构面临的十分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二)无线电业务飞速发展对无线电监管提出新要求

随着全球信息通信业迅速发展,无线电技术不停地向着更高频段、更大带宽、更低功率方向演进,新技术、新业务、新设备层出不穷,无线电技术应用日新月异。无线电发射设备广泛应用,万物互联下各类无线电台站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电磁环境愈加复杂,有害干扰复杂多变,迫切要求无线电管理机构创新监管模式,升级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无线电监管专业化水平。

(三)新时期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面临新挑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无线电安全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将电磁空间列为国家重大安全防卫领域,对无线电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我省各类重大活动及重要考试数量激增,非法使用无线电设备等违法行为呈高发态势,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愈发繁重,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全力保障无线电安全,是我省“十四五”期间无线电管理工作面临的重要挑战。

(四)无线电管理服务新兴产业发展亟需新思路

随着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十四五”期间,我省5G、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将继续快速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将不断革新,加速“江苏制造”向“江苏智造”转变,推动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在此背景下,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亟需多角度、多维度地思考无线电管理如何与新兴产业发展相结合,如何创新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效能和保障水平,加强无线技术应用的融合和发展,服务经济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无线电管理综合监管和服务水平为着力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 “十四五”国家无线电管理和发展规划相关要求,更好地统筹无线电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无线电频谱利用和台站管理水平,努力维护安全有序的电波秩序,全力保障电磁空间安全,高效助力和支撑产业发展,着力推进无线电监管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科学配置,服务大局

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以无线电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为大局,统筹各行业各部门的用频需求,科学配置频谱资源,合理布局技术设施建设。

2.依法治理,严格执法

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我省无线电管理法规体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格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坚决打击无线电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无线电管理法治水平。

3.提质增效,注重实用

着眼无线电技术发展趋势,以着力解决问题和不足为导向,突出加强无线电监管、保障电磁空间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因地制宜,适度超前,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无线电管理提质增效。

4.助力产业,深化融合

积极融入江苏省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的发展大局,瞄准科技强省、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发展战略方向,聚合社会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和技术专长,完善综合管理功能,提高专业服务能力,推进无线电管理与相关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共创协同发展机遇。

(三)发展目标

1.“十四五”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省无线电管理在“两个体系”、“两个能力”和“一个水平”上再上新台阶,即:无线电法治体系更加完善,无线电管理体系不断健全,无线电监管能力不断强化,无线电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无线电管理综合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更好地服务支撑“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完善地方法治体系。无线电管理地方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和综合执法手段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提升,营造风清气正的无线电管理法治环境。

——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形成职能明确、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才结构合理的无线电管理体制,完善、创新各项管理、协调机制,进一步提升无线电管理效能。

——提升行政管理水平。纵深推进“一件事”改革,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科学规划频谱资源,构建频谱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频率资源高效利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各类无线电台站,建立分级分类台站管理模式。

——拓展技术支撑能力。扩展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监测频段、拓展监测能力,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平台,推进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整合各类业务系统,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技术设施智能化水平,构建科学合理、灵活互补的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支撑体系。

——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重大活动、重要业务及应急处置等无线电安全保障机制,构建分级分类的无线电安全保障体系,无线电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提高军民融合水平。建立和完善军地无线电管理协调机制,实现军地无线电管理资源互通和共享。

——增强服务支撑能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精准供给频谱资源,做好服务保障,支撑新技术、新应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做好统筹协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需要,助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表1 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十四五”工作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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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无线电频谱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升,对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成为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驱动力。无线电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维护电磁空间安全有序,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相适应的无线电综合治理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科学配置频谱,增强使用效益

1.科学规划

根据国家发布的频率规划,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制定相关频率规划、频率分配使用意见。加强长三角区域协调,制定1.4GHz、1.8GHz边界频率协调办法。支持无线电新业务、新技术的应用,做好5G专网、车联网、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等使用频率的跟踪服务,营造良好应用环境。

2.高效配置

加强频谱工程建设,提高电磁兼容分析能力。调研分析无线电频率使用现状,研判发展趋势,围绕服务保障重点行业应用和新基建、长江经济带、智慧城市建设等重点,科学配置频率。推动5G行业应用试点,开展部分行业专网与公网融合可行性研究。

3.优化管理

研究频率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完善频率申请、使用、调整、回收相关工作规范和管理办法。创新频率管理方式,推动多部门、多行业协调共管模式。开展采用拍卖、招标等市场化方式配置频率资源的可行性研究,探索建立竞争性频率分配模式,解决频率资源供需矛盾,提升频率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创新台站管理,实现精细规范

1.深化分级分类管理

加强动态监管能力建设,完成公众移动基站和宽带无线接入专网基站数据交互系统建设,实时获取基站信息,实现基站射频信息的统一监控与管理。针对公众移动通信、车联网、轨道交通、民航等数量相对庞大、使用较为广泛的台站,探索采用批量许可和轻许可的管理方式。开展合法使用台站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依法设置无线电台站、规范使用无线电频率。

2.推进规范化管理

坚持便民、高效原则,进一步简化设台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升级综合业务系统,增加录入新版台站执照信息功能,实现执照电子化。加强台站数据的采集、更新和完整性审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实时性和规范性。配备便携式台站数据库查询终端,定期开展核查,实现台站信息远程快速查找比对,推进台站管理规范化。

3.实施重点台站保护

针对民航、水上、铁路、公安、应急等专用台站,建立重点台站保护清单。建立重点保护台站协调联系机制和定期走访制度,落实专门的保护措施和责任人,强化导航、列调、雷达和应急等台站的专项监管,确保上述台站的规范使用和安全运行。

(三)强化安全保障,维护电波秩序

1.完善无线电安全保障体系

(1)健全无线电安全保障机制。制定《江苏省无线电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抢险救灾、反恐处突、重大活动等重大任务的重要程度、紧急程度、保障重点,进一步健全无线电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流程和干扰应急处置机制,分级分类制定无线电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

(2)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针对“黑广播”“伪基站”和卫星干扰器等突出问题,建立与公安、广电、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查处机制,发挥主管部门和行业系统的职能优势,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联动实施执法查处。针对民航、铁路、水上等重要业务的特点,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构筑空中航线、铁路沿线和沿江沿海岸线联防联控体系。针对无人机压制设备的监管,强化与民航、军队、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无人机压制设备监管长效机制,形成无人机设备监测、管理、取缔的闭环机制。配合省内各级考试部门,建立协同联动长效工作机制,严查利用无线电设备从事考试作弊的行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进一步深化和公安、广电、交通、林业、通信等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抢险救灾应急保障机制,高效做好抢险救灾保障工作。

(3)创新无线电安全保障方式。探索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发挥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作用、鼓励重点用频单位对自用频段进行监测等方式,切实解决保障人员数量和技术装备不足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排查干扰,消除无线电干扰隐患,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日常性工作。

2.加强边海安全保障

统筹推进电磁频谱深度发展,着力提升对我省沿海地区电磁环境感知、电磁目标侦测和定位能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边海建设规划,持续推进连云港、南通、盐城三个设区市的边海建设工程,优化完善重要海域及沿海地区监测网络。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完善海上无线电安全保障联动机制和协调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强化重点海域及周边地区的无线电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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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法治体系,强化依法行政

1.健全法规体系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并颁布实施,为我省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研究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法制供给需求,健全我省无线电管理法规制度配套,研究制定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技术取证等规范性文件;紧密跟踪国家关于《无线电频谱资源法》立法、《业余无线电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工作,落实地方相关配套法规制定完善工作。

2.加强依法行政

(1)加强无线电管理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执法属地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无线电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授权”。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执法考核督查力度。开展“江苏省无线电监管和执法提升工程”建设,建设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规范执法文书和执法流程,配齐必要行政执法信息化设备,提升执法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培训,认真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研究分析行政执法难点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2)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规范管理,全面落实销售备案市场监督,加强生产源头抽查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和销售发射设备的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抓好信息共享与责任落实。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保障联合执法效果。建立健全事后回访制度,对执法对象进行事后跟踪追查,引入信用考核制度。

(3)开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黑广播”、“伪基站”等违法行为,定期开展分析执法形势。加强对无人机、自动驾驶等新技术研究,对可能出现的干扰做出研判并相应加强技术、设施的储备。加大对关键时期、重要活动、重点业务的综合研判,修订完善处置预案,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违法行为查处率不低于95%。

(五)优化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能

1.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1)继续完善我省无线电管理体制。适应机构改革后新形势需求,做好工作协调,进一步明晰省市无线电监测站职能,发挥省市无线电监测站在无线电管理中的支撑作用。重视和加强设区市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机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与岗位需求、工作实际和技术发展相适应的一线无线电管理人才队伍体系,为他们更好地履行无线电管理职能创造条件。

(2)推进完善内部制度建设。着眼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项目、运行维护项目、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和管理主体的责任和任务,推进项目管理精细化。完善无线电监测工作制度,制定出台监测设施建设、运维、测试验证、维修报废等系列标准规范,提高无线电监测工作效率。按照电波传播特性,探索建立相应区域内的管理一体化。

(3)探索管理服务模式创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已经实现“不见面审批”和“一网通办”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对用频设台相关行政许可优化环节、简化程序,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电子证照的核发和应用,显著提升公众办事满意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弥补无线电管理机构在人员和设备上的不足,提高服务效率和工作效能。规范各行业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探索开展税务代收频占费试点,进一步提升频占费征收效率。加强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频占费资金申请、拨付、资产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流程和规范,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2.服务国防建设发展

统筹规划军地电磁频谱需求,加强与战区电磁频谱管理部门的协作,建立和完善军地电磁频谱(无线电)管理协调机制和各项制度。响应国防动员号召,做好无线电国防动员基础数据的统计,积极参加国防动员军事训练和军地无线电频谱管理联合演练,高标准做好无线电管理国防动员工作。加强军地双方在监测数据共享、技术设施共建共用、干扰联合查处等方面的合作,切实保障军地无线电频谱应用安全。推进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及标准规范建设,全面提升电磁频谱综合管理能力,大力发展电磁空间监管手段,加强军地监测工作协作,增强应对复杂电磁环境的技术能力,更好地服务国防建设,形成军地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加强设施建设,提升支撑能力

1.优化无线电监测网系

(1)完善全省监测网络覆盖补盲。基于“宜固则固,宜动则动”的布局原则,依托江苏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采用多种监测方式灵活组合、有机结合,以“多点保障、专线支撑、全面联动”的建设思路,加强“点”“线”“面”监测补盲,打造一张设施完备、功能全面、互联互通的江苏省无线电监测网络。综合考虑我省在“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淮海生态经济带等重大战略中的地位,分阶段、有计划地补充民航、铁路、水上等“点”状和“线”状区域专用监测系统,构建苏南和苏北两大综合立体交通专用无线电监测网,保障特殊场景电磁空间安全。加强“面”状城市区域监测覆盖补盲,通过搬迁、升级、新建站点等方式,优化全省固定监测站布局,有效提升我省无线电监测覆盖率。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共建共享,提升技术设施使用效益。

(2)统筹推进监测设施升级改造。根据需求统筹推进全省固定、移动和可搬移监测设施扩展监测频段,满足对5G等高频段监测覆盖需求,并紧跟6G发展步伐。优化技术指标,提高监测系统的信号分析能力,为精细化的频谱资源管理和精准干扰查处做好技术支撑。

(3)强化机动力量建设。综合考虑高效调度、成本节约、快速部署等方面因素,依托我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集中力量加强省级和片区两级机动力量建设,提升无线电应急处置和快速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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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无线电管理智能化水平

(1)完善无线电管理信息网络建设。加快省、市无线电监测站中心机房升级改造,完成省市两级专线网络互联互通,按要求升级网络带宽,逐步完成江苏省无线电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

(2)完成江苏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按照“基础平台+业务应用”有机衔接的思路,开展一体化平台及业务应用系统和辅助支撑类系统建设。加快完成江苏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基础平台和管控系统建设,为全面整合系统资源,实现自动化、协同化、规范化、数据资源全局化奠定基础。

(3)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价值挖掘。对频率、监测、检测、台站、地理信息、气象等数据库进行完善、整合以及联网共享,实现与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建设省级数据中心和片区级数据中心,为数据挖掘分析奠定基础。选择轨道、电力等行业开展数据挖掘分析试点应用,推进综合决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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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综合支撑能力建设

(1)完善全省指挥监控体系。推进省级无线电管理指挥中心、片区无线电管理监控中心、市级视频会议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改造,实现省级、片区级、市级各级指挥调度系统互联互通,提升固定监测站、移动监测站等无线电监管设施的指挥调度能力。

(2)强化专项监管手段。不断完善打击“黑广播”“伪基站”等技术手段,具备广播频段主动监测和语音识别等能力,并可自动测向和定位,为江苏省无线电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项工作开展提供设备保障;提升对无人机、考试作弊等不明信号或干扰源的管控能力;加强对无人机压制设备的监管,消除其对民航的干扰。

(3)健全监测技术演练机制。建立江苏省无线电监测技术演练工作长效机制,合理制定演练计划,规范演练科目设置,科学配置演练设施,切实提升无线电监测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为参加全国无线电监测技术演练奠定基础。

(4)统筹技术设施管理。建设无线电监测设备台账清单,完成各类设备的统计和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固定资产从采购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推进设备管理规范化、数字化、信息化。落实国家关于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报废相关标准和规定,优化存量资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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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服务产业发展,打造地方特色

1.做好产业发展支撑

进一步提升频率管理科学化水平,保障产业发展用频需求。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着力保障“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优势产业用频需求,协调解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用频问题,协助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申请频率资源,开展6G、卫星互联网等新技术研究及应用。做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新兴产业频率规划和分配。探索低功率广域物联网频率使用采用轻许可模式,研究划分工业互联网专用频率的可行性,探讨多种候选频段组合的频谱资源共享策略,持续做好车联网用频申请支撑服务。

2.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创新管理模式,推进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和大型企业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军地、省际、多部门、多业务等协调机制。持续做好长三角一体化频率协调、5G基站与卫星地球站干扰协调和宽带无线专网频率协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保障5G网络运行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探索“5G+车联网”、“5G+工业互联网”等联合应用下的无线电服务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和企业开展5G行业应用试点,助力全省5G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转型。

3.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车联网、物联网与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及产业链分析,做强补齐,促进产业生态的健康发展。发挥江苏省双一流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密集的优势,加强合作,搭建新兴产业发展无线电技术咨询公共服务平台,提供频率使用与台站管理咨询、应用规划与评估咨询、无线网络规划设计咨询等服务,推进无线电相关标准的建立与新技术的应用,服务产业发展。打造样板工程。紧密跟踪国家在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方面的指南规范,为我省重点企业开展应用示范提供政策支撑并做好服务保障,为新兴技术应用提供经典案例和样板工程。配合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无锡车联网先导区、物联网等示范工程建设,探索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深入应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成立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领导、省级无线电管理和技术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规划落实的统筹领导。制定细化方案。紧扣规划总体思路,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规划任务按步骤、分阶段、保质量稳步实施。开展规划评估。结合工作任务变化情况,开展规划中期评估,修订规划内容,调整目标任务,确保规划执行。加强评价监督。建立规划执行评价机制,确保规划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二)做好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积极协调国家无线电管理主管部门和省市财政部门,努力争取对无线电管理的资金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优化资金申报分配。结合规划建设任务梳理建立重点项目库,制定项目建设年度滚动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年度建设项目预算编报和经费分配,确保规划计划的刚性和约束力。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文件要求,强化使用评估和考核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序、安全、高效。

(三)强化能力提升

完善政策支持。重视和加强无线电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无线电管理人才培养、保留和使用上积极挖掘资源,努力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相对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专业人才储备,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岗位人员配置,完善考核考评机制,激发人才队伍爱岗敬业的热情。加大人才培养。分类制定人才队伍培养目标,加大培养投入,支持专业人才在职能力提升。开展分类培训。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开展技术演练活动,不断提升遂行无线电管理和保障的能力。建立智库平台。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专家库,充分发挥智库平台的支撑作用。

(四)营造良好氛围

健全对外宣传体系。建立无线电科普平台,全方位调动电视、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宣传力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无线电法治教育、业务宣传和科技知识普及,提高全社会对无线电频谱资源重要性及其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强化公众依法用频设台的意识,加强公众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为无线电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对内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向国家工信部、省委省政府的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向上级汇报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亮点和成绩,展示我省无线电管理队伍良好的精神面貌。强化与军队、公安、市场监管、海关、民航、铁路等部门的协调协作,以及与周边省份的协同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