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04日

星期五

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
协会地址 : 南京市御道街58-2号 明御大厦703室
咨询热线 : 025-84490768、84487588
协会传真 : 025-84487588、84490768
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2022-06-30 17:50:34

来源:财政部

浏览80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公告如下:

  一、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废止。相关政策废止后,符合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相关印花税优惠。

  三、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失效。

  四、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2.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3.失效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