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是开放型经济大省,对外贸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十四五”是江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篇章的关键阶段,全面推进高水平开放、制度型开放的重要阶段,也是从贸易大省向贸易强省转变、实现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培育新形势下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更好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十四五”江苏贸易发展的基本战略、主要目标、发展任务和发展重点,编制本规划。
“十三五”时期,江苏外贸克服了世界经济深度调整、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成功抵御了中美经贸摩擦、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总体保持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贸易大省地位持续巩固,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贸易规模稳步提升。2020年,全省实现进出口总额6427.7亿美元,其中,出口3962.8亿美元,进口2464.9亿美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幅分别为3.3%、3.2%和3.6%。进出口规模连续18年、出口规模连续21年居全国第二位,进出口、出口、进口占全国比重分别为13.8%、15.3%和12.0%。202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433.1亿美元,占全省贸易总额的比重为6.3%,居全国第五位,占全国比重为6.5%;服务外包规模连续12年居全国第一位。
贸易结构持续优化。一般贸易支撑带动作用显著,2019年一般贸易占比首次超过50%,取得历史性突破,2020年一般贸易占比较“十二五”末上升9.6个百分点。国际市场布局更趋多元,“十三五”时期江苏对新兴市场出口年均增长5.7%,高出传统市场增幅4.5个百分点,欧盟超过美国跃升为江苏第一大贸易伙伴;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占比较“十二五”末提升3.8个百分点。民营企业拉动作用显著,占进出口比重达35.2%,较“十二五”末提升5.7个百分点。区域发展更趋均衡,2020年苏中、苏北进出口占比较“十二五”末分别提高了0.3个和2.0个百分点。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2020年知识密集型服务占比较2016年提升20.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8个百分点。
产业支撑不断巩固。“十三五”时期,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始终居主导地位,2020年占出口比重分别为66.8%和37.2%,高于全国7.3个、7.2个百分点。重点行业出口增势良好,集成电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船舶及海工设备、工程机械、医药等产业出口规模居全国前列。进口产品结构优化,2020年机电、高新技术产品进口分别占比58.9%和42.6%,高于全国12.7个、9.4个百分点,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为全省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提供了重要支撑。
企业实力稳步增强。“十三五”时期,全省外贸经营主体不断壮大,2020年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7.7万家,比“十二五”末增加2.3万家。外贸企业加速从贴牌代工向构建自主品牌转变,2020年全省共培育421个省级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品牌企业占全省出口的比重超过10%,国际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省级以上外贸转型升级基地77个,其中国家级基地38个,基地数量和发展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南京、苏州获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南通、镇江入选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无锡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江苏省中医院和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中国(南京)软件谷数字服务出口基地获批,国家级服务贸易发展平台数量居全国首位。
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成长。全省10个设区市获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培育了15家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和21家省级公共海外仓,跨境电商产业和企业加快集聚。“十三五”时期,纳入海关统计的跨境电商进出口年均增长1.4倍,拓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超万家;海门、常熟两个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累计出口117亿美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江苏是科教大省、制造业大省、开放大省、消费大省,全省贸易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变化,需要认清形势,把握规律,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世界经济和全球贸易可能受影响出现较大波动。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凌主义抬头,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处在历史转折点,国际经贸规则主导权争夺更加激烈,贸易投资壁垒日益增多,贸易摩擦加剧。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构,多元化、区域化和本土化趋势明显,增加了贸易发展的不确定性。同时,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仍是长期趋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为贸易增长提供了新空间。区域一体化深入推进,为国际贸易投资发展带来新机遇。制造服务化、服务数字化外包化趋势明显,服务的可贸易性大幅提高,有望推动服务贸易稳步增长。
从国内看,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传统竞争优势逐渐弱化。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面对国内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外贸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较突出,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仍相对不足。与此同时,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为外贸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国内消费加快升级,内需市场的活力和后劲将持续释放,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逐步显现,对优质进口商品和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我国坚定不移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成功签订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推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为国际贸易投资创造了良好环境。
从省内看,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历史使命,为我省在新征程上推动高水平开放、实现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江苏经济外向度高、科教人才资源丰富,拥有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和全国规模最大的制造业集群,科技和产业创新步伐加快,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日益完善,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逐步提高。“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交汇叠加,加快打造“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为江苏参与全球合作和竞争拓展了新空间、增添了新动能。但总体来看,江苏外贸仍处在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处于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的中低端,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尚未确立。外资企业、加工贸易、对美贸易占比较高等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更易受到外部环境变化的冲击和影响;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规模和发展水平与广东、浙江、上海等地区有一定差距;金融、文化、教育、医疗等产业开放水平不够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区域发展协调性有待增强,亟需进一步优结构、增动力、补短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一带一路”经贸合作为重点,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强化产业支撑、平台支撑和环境支撑,加快推进国际市场布局、区域布局、经营主体、商品结构、贸易方式“五个优化”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体系“三项建设”,全力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形势下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篇章、更好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引领。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以及模式和业态创新, 以创新提升外贸国际竞争力。发挥自贸试验区、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各类开放载体优势,集聚高端创新要素,加强改革探索,积极先行先试,以高水平开放促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大力发展各类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应用,以推动数字化转型带动贸易结构优化升级,培育贸易新增长点。
坚持稳中求进、量质并举。科学把握稳增长与调结构的辩证关系,系统集成江苏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深入开展“保主体促两稳”行动的成功实践和创新举措,积极应对变局挑战,切实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夯实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注重锻长板补短板,加快外贸转型升级,提升质量效益。
坚持协同融合、内外统筹。立足江苏产业科技发展优势,大力推进贸易投资融合工程,注重推进贸易与产业、科技、环境协调发展。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省建设,更好发挥外贸畅通要素流动的载体作用和畅通双循环的桥梁作用,注重推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联动互促,主动整合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积极探索线上线下“两大模式”,促进进口与出口、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内循环为主、外循环赋能、双循环畅通。
坚持风险防范、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贸易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健全预警和法律服务机制,提升企业防范和规避重大风险的能力。积极应对国际经贸摩擦,探索建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建立健全出口管制合规体系,维护产业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健康发展。
到2025年,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加快形成,贸易创新能力稳步提升,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贸易大省地位不断巩固,贸易强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贸易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贸易规模稳定发展。货物贸易规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占全国份额总体稳定。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发展更加协调,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业务规模保持全国前列。
贸易结构持续优化。一般贸易支撑带动作用更加显著,民营企业进出口占比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成为外贸发展的主力军;国际市场布局更趋多元,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货物进出口比重提升2个百分点;知识密集型服务比重稳步提升,优质服务进口不断扩大;区域发展更趋均衡。
贸易竞争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品牌企业,国家级、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数量和发展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在重点领域培育超百家省级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形成一批省级服务贸易基地。江苏制造、江苏服务、江苏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保税维修、离岸贸易、数字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成为外贸发展的新动能、新支撑。
1.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开展新一轮大规模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补重大装备短板、提升产业安全水平、提升质量发展水平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推动传统产业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质量效益和安全水平与国际同行业先进对标。引导纺织服装、箱包、玩具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由加工制造为主向研发、设计、营销延伸,向高端化、品牌化、个性化定制等方向发展,引导化工、机械、钢铁等优势出口行业向中高端攀升,不断提高出口档次和附加值。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特色发展水平,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大力推进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提升新兴产业国际竞争力、创新力。建设省重点先进制造业集群,吸引国内高端产业、核心配套环节和先进要素在江苏集聚发展,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企业服务平台,努力打造世界级现代产业集群。积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新能源、新医药等新兴产业,船舶及海洋工程、工程机械等装备类成套设备开拓国际市场。
加快发展出口产业集群。深化贸易和产业融合发展,在电子信息、医药、新能源、船舶、纺织服装等行业推进国家级、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完善市场开拓、贸易摩擦、研发创新、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基地做大做强主导产业,辐射带动配套产业链,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开展“出口基地线上拓展行动”,优选轻纺、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机械产品等出口产业集群开展数字化转型,打造线上产业带专区,提升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开拓市场的能力。
2.提升自主品牌和产品质量。
持之以恒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完善品牌培育、评价、宣传和保护机制,强化梯队式品牌培育体系,加大对省级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企业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通过开展品牌连锁、跨国兼并、品牌收购等方式,扩宽品牌创建路径,推进品牌国际化。加大江苏品牌海外推介力度,推动境内外知名展会资源向品牌企业倾斜。引导品牌企业借助跨境电商增强品牌培育能力,打造一批“小而美”的互联网品牌,推动江苏品牌出海。加快培育形成自主创新、品质高端、服务优质、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江苏品牌群体,围绕优势产业和重点产品,完善“江苏精品”认证制度,开展“江苏精品”品牌认证工作。加大对品牌企业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为自主品牌产品出口营造良好环境。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围绕建设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品技术标准对接,以先进标准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广泛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围绕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有序开展关键技术质量攻关、质量比对和质量合格率提升三大行动,推动产业集群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打造质量标杆,积极争创一批中国质量奖企业。鼓励企业开展节能、低碳、有机等绿色产品认证,推动质量认证示范区建设,完善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积极推进国家和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组织实施标准领航质量提升工程;构建全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共享检验检测数据,打通“产学研检”产业链。
3.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实施“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531”产业链递进培育工程,构建“金字塔”产业链培育发展体系,创建一批具有标杆示范意义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深入推进省领导挂钩联系优势产业链工作,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快产业链示范基地建设,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加快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卓越产业链。开展产业链重构行动,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可靠性,形成国产替代进口能力,丰富重要产品供应渠道,提高重点产业链抗风险能力,加强长三角区域产业链协作配套。
加大双向投资补链强链固链。加强供应链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下联动做好服务,保障在全球产业链中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和关键产品进出口,主动顺应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调整,维护国际供应链安全稳定。招引更多补短板、优结构、强链条外资项目,努力把产业链的龙头企业和研发中心、关键零部件生产等环节留在国内,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的创新型企业,支持更多本土企业为外资龙头企业配套,实现稳链固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主动参与全球产业链重塑,使对外投资成为国内产业链的外溢和延伸。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契机,支持龙头企业加强国际产业、科技、金融、人才等开放合作,开拓多元化市场,嵌入全球创新网络,构建坚实稳固、内外循环的供应链体系。
1.推动内外贸协同融合发展。
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发挥国际展会交易平台作用,完善省级贸易促进计划,深入实施“丝路贸易”促进计划,深耕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积极拓展东盟等“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优化市场多元化布局。用好广交会、华交会、东盟博览会等境内知名展会平台,新培育一批在重点市场有影响力的境外品牌自办展,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展会平台开拓市场。组织“江苏优品·畅行全球”系列贸易促进活动,支持出口企业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大数据等新技术,利用线上展会和跨境电商平台开展线上推介、网络直播、供需对接、在线洽谈和线上签约,线上线下融合开拓国际市场。深入开展“FTA惠苏企”宣传推广,加快RCEP等自贸协定落地实施,打造地方服务中心,实行分类指导,持续提升FTA利用水平。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探索融入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加快内外贸市场对接,完善外贸企业拓内销支持体系,对标国际先进标准生产内销产品,推动国际国内标准接轨,推动“同线同标同质”适用范围扩大至一般消费品和工业品领域,促进商品服务内外循环畅通。培育一批双循环示范企业,引导企业进一步优化资源、品牌和营销渠道,主动整合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充分发挥出口进口“两类产品”优势,建设国内营销渠道和自主品牌,形成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联动互促、顺滑切换的良好态势,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深化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和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试点,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国内市场。
2.优化市场主体结构。
大力发展民营企业。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开展全球化布局,推动境外投资向研产销全链条拓展,增强江苏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和跨国经营的能力。支持企业通过跨国并购投资等方式,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化资源、品牌、营销、物流、结算、服务等渠道体系,通过垂直整合、并购重组在全球范围内整合创新资源,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进重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支持打造中小外贸企业集聚发展平台,着力培育新增主体,推动中小企业“抱团出海”,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走国际化道路,稳步提高民营企业国际竞争力。
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创新新模式、发展新业务,培育一批成长快、创新能力强、潜力大的新企业,实施“百企引航”“千企升级”行动,建立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培育认定千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百企引航”企业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企业围绕主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行业隐形冠军。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等载体平台,大力吸引国内外贸易型总部企业,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进出口产品采购交易分拨中心、运营中心和集散中心。支持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向供应链企业转型,带动上下游企业在生产、采购、融资等方面协同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外资企业本土化发展,推动跨国公司将生产装配基地向研发营销中心、关键零部件配送中心和全球维修服务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延伸,带动配套产业链,增强外贸转型升级驱动力。
3.创新发展加工贸易。
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加强研发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高端装备、高附加值医疗设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全球检测维修再制造业务。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优势,探索推进集成电路高端制造领域全产业链保税监管模式改革试点,促进保税检测维修、保税研发等新业务发展。开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探索加工贸易整体监管新模式,进一步简化手续,激发企业活力;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集中审核作业模式,发挥参数智能管控作用,开展专业化审核建设,提升加工贸易监管效率。开展省级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创新试点和省级特色园区建设,提升南北共建园区发展水平,引导加工贸易省内有序转移,探索南北产业链创新链双向联动和融合新路径。
4.积极扩大进口。
优化进口商品结构。落实重大技术装备、支持科技创新等国家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国家、省级进口贴息政策,动态调整《江苏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进口与产业深度融合、高效联动,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支撑。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支持各地打造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和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发展“跨境电商进口+新零售”等新模式,培育新型进口商品消费模式,搭建营销网络和服务平台,促进高质量供给,为消费升级、品质消费和境外消费回流提供支撑。保障我省生产生活紧缺的资源、原材料和大宗农产品进口,鼓励扩大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口。
推进进口载体平台建设。全力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展组织工作,积极承接和放大溢出效应,优化进口结构,深化经贸合作。加快昆山等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培育引进进口主体,在提升进口便利、加快进口商品流通、促进进口配套服务的集聚发展方面开展探索,建设成为监管制度创新、交易模式灵活、服务配套齐全、双循环优势明显的进口先行区。继续推进张家港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建设和汽车平行进口工作,积极搭建贸易便利化平台,做大做强车城金融服务平台,着力培育辐射华东、面向全国的高端汽车展示交易平台。
5.优化省内区域发展布局。
支持苏州、无锡、南京、南通、常州等重点地区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对外开放优势和产业特色,打造高水平开放合作平台,着力提升国际创新资源汇聚能力,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业,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培育扩大外贸经营主体,做强特色出口产业,提升外贸规模和质量效益。
1.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
大力提升服务贸易数字化应用水平,探索加快数据跨境流动、技术共享和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数字服务出口企业孵化链,扩大数字服务贸易规模。支持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服务和数字视听、电子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业务发展;推动金融服务、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服务数字化运作、交付;推动数字技术赋能旅游、教育、医疗、运输等服务业务。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数字服务相关标准制定和资质认证。引进数字领域高端人才,深化产教融合,加强相关领域人才培养。培育数字服务交易、技术支撑等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
2.梯度培育服务贸易载体。
推进南京、苏州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打造全省服务贸易发展核心引领区,提高集聚全球服务业先进要素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文化、中医药、数字服务等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推进机制和促进体系。推动南京等5个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争先进位,支持徐州、常州等有条件的地区争创国家级服务贸易载体,持续开展省级服务贸易基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区)综合评价工作。在数字服务、生物医药研发服务、文化服务等重点领域,梯度培育省级服务贸易基地和重点企业,培育国际竞争力较强的服务贸易领军企业。支持打造一批数字技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长三角会展等领域服务贸易联盟。
3.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
加快服务外包数字化发展进程,重点发展推广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发展高附加值服务外包,巩固江苏服务外包领先地位。加快服务外包融合发展,鼓励制造企业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支持企业开展研发、设计、检测等生产性服务外包,积极发展生物医药研发、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等高端服务外包,支持制造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加强与国内服务外包行业链主企业、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平台等合作,推动一批高端化、国际化和规模化的服务外包企业和重大项目落户江苏。加大对龙头型、骨干型外包企业支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型服务外包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1.大力发展跨境电商。
统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载体平台建设、市场主体培育、业态模式融合、贸易便利提升、发展环境优化“五项工程”,以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为重点,培育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园、孵化基地,推进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及配套服务企业,引导产业和主体集聚发展,完善产业链生态圈。开展“江苏优品·数贸全球”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跨境电商发展路径和模式。
2.大力发展新兴专业服务贸易。
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信息+”“金融+”“健康+”等,推动服务贸易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通信、研发、设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推动知识产权、人力资源、语言服务、法律、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走出去”,拓展专业服务国际市场。支持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新型业态,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的跨境交付能力。鼓励引进先进技术,支持成熟的产业化技术出口,带动标准和产品出口。利用新型信息技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跨境支付便利化水平。
3.促进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发展。
促进跨境电商与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品牌建设相结合,发挥跨境电商在拓市场、提效益、树品牌、促转型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相融合,助力传统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政策集成、效应集聚,赋能外贸企业发展。推动海门、常熟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创新发展,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探索国内专业大市场国际化发展新模式,推广应用“市采通”跨境服务平台。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快发展,优化监管服务,鼓励业务模式创新,提升服务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能力。优化金融服务,提升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企业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支持南京等地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建立健全二手车出口管理促进体系,完善质量检测、境外售后等服务体系,促进汽车零部件、维修服务出口。
4.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
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贸易有机融合,推进货物贸易生产制造、营销展示、跨境通关、物流仓储、金融服务、售后服务各环节全流程“上线触网”,推动形成以数据驱动为核心、以平台为支撑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模式,增强产品研发设计、技术优化创新、服务迭代升级能力。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开展贸易数字化探索,搭建贸易数字化服务平台,增强贸易创新能力。深入推进产才融合、促进供需资源对接,推动企业提升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向数字服务和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型,服务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向全球数字化贸易平台升级。
1.加快贸易促进平台建设 。
创新展会合作模式,开展“国际展会+”活动,组织行业研讨、项目推介和企业对接。推动以展兴贸、以展促贸,鼓励各地培育发展特色展会活动,提升区域性展会平台作用,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区域性展会平台和会展中心。打造高水平专业品牌展会,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行业品牌展会和江苏海外品牌促进平台。持续打造“苏新服务·智惠全球”江苏服务贸易品牌。充分借助重大展会平台和知名国际会展机构,发挥新加坡—江苏合作理事会等对外合作机制,优化我省境外合作园区、海外江苏商会、海外经贸代表机构等海外经贸网络布局,深化国际经贸合作。
2.加强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自主营销服务网络。鼓励企业以合作、自建等方式在欧美、“一带一路”沿线等重点市场建设品牌推广展示中心、分拨中心、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和售后服务中心,开展仓储、展示销售、接单签约及售后服务,完善海外营销和服务保障体系。重点鼓励工程机械、纺织服装、机械设备等优势行业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设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在场地、设施、人才、资讯、服务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拓展公共服务,提高运营效率。搭建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外贸企业利用国际营销服务平台开拓市场。
积极培育发展海外仓。鼓励支持企业在重点市场布局一批配套管理和服务功能完善的公共海外仓,为全省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进出口企业提供通关、仓储配送、营销展示、退换货和售后维修等服务。培育打造一批省级公共海外仓,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市级培育孵化,完善梯队式培育机制。支持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对接、业务培训与宣传推广。加强海外仓与外贸企业业务对接,调动企业自建和使用海外仓积极性,帮助企业积极应用海外仓拓市场、扩出口、创品牌。
3.构建高效国际物流体系。
推进国际物流枢纽建设。完善国际空港、陆港、海港布局,加大重点港口国际集装箱航线和国际全货机航线的扶持力度。积极构建航空货运供求信息共享机制,整合省级航空货运平台资源,提升物流效率。建设空港型物流枢纽网络,提升南京区域航空枢纽功能,加快中国邮政国际货邮综合核心枢纽建设,支持苏南硕放国际机场建设区域性枢纽机场,加快淮安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提升航空中转集散、跨境物流和空铁联运能力。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区域物流发展,打造与上海、浙江等省市错位分工、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国际物流枢纽体系。培育一批骨干海运企业、国际航空物流企业,提升境外落地配送、跨境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做强做优中欧班列。发展品牌班列、特色班列,促进江苏国际货运班列提质增效。推进运贸一体化发展,积极对接省内综合保税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跨境电商产业园等载体平台,推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与中欧班列深度融合,拓展运贸产业链条。推动境外揽货体系建设,指导和协助相关地区开设揽货服务机构、建立海外仓、打造境外物流集并分拨中心等,促进班列双向均衡、常态化运行。充分利用我省境外经贸机构、重要展会平台和重大经贸活动开展宣传推介,扩大江苏国际货运班列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4.发挥开放平台载体优势。
高水平建设江苏自贸试验区。聚焦战略定位,赋予江苏自贸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加快推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改革试点任务落实。支持南京、苏州、连云港自贸片区开展差别化探索,推动特色化发展,促进平台资源要素共享,实施联动创新发展。对标CPTP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扎实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投资、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加强改革探索,支持有条件的片区先行先试。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和研发用特殊物品进境查验流程,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探索建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和追溯标准国际互认机制。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保税检测维修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新经济新支柱产业。加强与上海、浙江等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产业创新、要素资源等方面的合作联动。支持在省内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国际合作园区以及其他开放平台设立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强化开发区主阵地作用。统筹全省开发区力量,强化上下联动,支持开发区在稳外贸中发挥主阵地作用。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以“一特三提升”为导向,推动特色创新(产业)示范园区、智慧园区、国际合作园区等园区特色发展,培育自主可控优势产业集群,促进特色创新要素集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以开发区为重点建设商务创新区。支持开发区按照市场化原则强化投资促进。完善优化开发区考核评价办法及指标体系,加快推动全省开发区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考核评价工作“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稳中有序推动“走出去”。
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持续实施“一带一路”引领工程,鼓励支持优势行业龙头企业带动抱团走出去,完善省“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项目库,加快形成一批示范项目和标志性工程,布局建设一批立足当地、辐射周边的多功能服务站,构建“一带一路”服务网络。持续推进上市公司海外并购,鼓励上市公司等优质公司群体整合海外高端要素资源。持续推动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柬埔寨西港特区等境外园区建设,支持国家级、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模式升级。鼓励优势装备制造企业建设海外生产基地、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和设计中心。
健全“走出去”保障体系。打造江苏“全程相伴”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完善企业“走出去”服务保障体系。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探索“走出去”企业投融资新路径,积极争取境外重大工程项目融资试点。积极对接相关金融机构和平台,探索推出江苏版“两优”贷款,鼓励省内金融机构成立种子银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中介机构加强对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服务和指导。探索开展“走出去”企业信用评估,对诚信企业提供用汇等政策便利,引导企业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2.推动利用外资提质增效。
推动外资与本土产业融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等先导产业创新型企业的引进,引导外资主动融入和参与我省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构建。推动外资企业深度参与我省重点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促进内外资共享生产要素、共享知识溢出,提高产业链完整性和风险防范水平,助推产业链迈向中高端。争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坚持以生产性服务业开放为特色,以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为主攻方向,探索以生产性服务业开放推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新路径。
推动外资转型发展。重点引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支持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和增资项目,全力推动利用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完善外资总部经济促进政策,研究制定国际总部经济集聚区管理办法,支持建立外资总部经济服务中心。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全球性或区域性研发中心,支持外资龙头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制定实施外资研发中心鼓励政策。
优化对外资企业服务。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保护与管理工作机制,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行业领军以及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跟踪服务,发挥重大外资项目领导挂钩、外商投资投诉、外资企业政企协调服务等机制作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
1.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优化监管服务。优化口岸通关流程,鼓励口岸监管创新,探索应用上下船舶智能监管系统和进出长江开放水域国际航行船舶筛查系统。扩大长三角区域“联动接卸”物流一体化实施范围,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地区复制推广,深入推进长三角通关一体化,实施上下国际航行船舶作业人员“一地办证、全域通用”政策。推动实施“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关税保证保险改革、综合查验改革,持续压缩通关时间。加强企业信用培育,引导更多规范守法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通过企业协调员、互认国家海关联络员工作机制,协助高认企业解决与“一带一路”AEO互认国家贸易往来中遇到的通关问题。支持动态调整出口货物查验率。深入推进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增量扩面。强化口岸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持续落实降费措施。持续实施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实现地域全覆盖和一、二类出口企业全覆盖。
加快江苏特色电子口岸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中国(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贸易信息化服务。加强与省内水运、空运口岸的信息化对接,重点支持通关物流信息化、智慧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货运单证简化和无纸化。将服务贸易出口退税申报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入推进长三角“单一窗口”合作共建,加快功能性平台对接和信息共享。推进省电子口岸对接港口、铁路、交通、出入境等信息化平台,开展5G技术在移动申报、移动支付、移动查验和物流监管等场景的应用探索,提升电子口岸平台服务能力。深化省市县电子口岸互联互通,加快省电子口岸云平台建设,支持电子口岸特色应用项目建设。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完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推进《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立法进程,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知识产权执法行动,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引导、鼓励企业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指导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中心、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跟踪我省外贸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加强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编制发布“一带一路”重要支点国家和主要投资贸易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指引。发挥仲裁、调解作用,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机制,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事务技能宣传培训,指导企业有效规避涉外风险,妥善应对涉外纠纷。
3.营造公平贸易环境。
提升贸易摩擦应对成效。发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四体联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和全过程指导服务机制作用,加快形成多主体协同应对的工作格局,及时做好案件绩效评估和示范推广。健全预警和法律服务机制,加快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预警体系,推进省级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优化布局、拓展功能、提升质量。建立沟通磋商机制,鼓励省内行业商协会和龙头企业与国外民间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海外分支机构等畅通沟通与合作渠道。开展TBT/SPS通报评议,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和培训宣传。
创新贸易救济工作手段。完善贸易救济调查工作体系,开展重点产业竞争力调查和评估,指导受进口冲击的产业主动提起贸易救济申请,维护产业安全和企业权益。密切跟踪贸易救济措施实施效果,综合评估对诉求企业及上下游产业的影响。建立健全产业联系机制,研究设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帮助因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等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纾困解难。
健全合规体制机制。规范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制度,强化各级政府及部门WTO合规意识,提高贸易政策制定水平。大力宣传、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完善出口管制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合规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出口管制合规体系建设。
4.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依法依规统筹用好财政资金,支持外贸稳中提质,重点支持开拓市场、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创新外贸金融产品和服务,多层次、多渠道开展银企对接,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升级“苏贸贷”融资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惠企数量和放贷规模。引导企业在境外上市、发债,通过直接融资提高外资利用水平。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落实更多针对“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的惠企措施,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加大外贸产业信贷投放;鼓励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提升精准服务企业的前瞻性、及时性,扩大承保规模、深度和覆盖面,加大对新兴市场、服务贸易和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力度,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为企业拓市场、强风控、助融资提供精准服务。
加强党对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为实现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依据本规划明确具体工作部署,抓好组织实施,做好规划重大任务的分解落实。加强规划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市场主体参与机制,合力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依托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发挥重点出口企业工作专班、省服务贸易工作专班和外资工作专班作用,进一步强化上下联动、横向协作,建立完善省级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省商务厅负责牵头组织本规划实施。各级地方政府要把推进实施本规划、加快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大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确保落实到位。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完善规划实施、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的监督检查与跟踪评估机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对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协同推进。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构建市场化、社会化外贸服务体系,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龙头企业作用,提升信息咨询、国际认证、研发检测、国际物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能力。支持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在开拓市场、应对贸易摩擦、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发挥独特优势,持续抓好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涉外法律咨询服务专家智库,发挥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作用,打造专业化、国际化法律服务平台。
加强业务培训,加快培养一支懂政策、善执行的干部队伍,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完善“政、校、协、企”四位一体人才培训机制,组织实施本土人才国际化能力提升计划,支持高等院校产学研基地建设,多渠道开展贸易政策及实务培训,借力省“双创”计划、“333”工程、海外留学人员回流计划等项目,强化贸易急需的金融保险、法律法务、数字经济、跨境电商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的招引和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