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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6-14 16:16:02

来源: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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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培育 壮大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依靠科技创新打造一批促进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的“链主”企业 和细分行业领域头部企业,“十四五”期间,省科技厅将实施新 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为做好入库培育企业遴选推荐工 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推荐入库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企业对其主要产品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苏科高发〔2022〕143号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

2. 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企业注重创新投入,研发投入强度与研发团队实力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作风学风优良。企 业须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以集团名义申报,其核心子公司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有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和良好的产学研合 作关系,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3. 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企业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位居前三位,有较大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或较大的发展潜力与影响力,具备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以及高校院所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的基础条件。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 

4. 具有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企业具有良好的培育和吸引人才机制,重视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企业创新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和创新激励机制。 

5. 具有良好的信誉。为在江苏省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近一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列入科研严重失信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入库流程

1. 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入库培育企业的前期遴选与推荐工作(各地推荐名额见附件1)。各设区市科技局应 紧密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对照入库条件遴选一批对全省自主 创新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引导示范作用的优秀企业,重点推 荐属于“数字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入选过中国企业 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或营业收入过百亿元的行业龙头企 业和“链主”企业,以及有望成长为“独角兽”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上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入 库企业。 

2.对地方推荐的企业,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企业填报《江 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2),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财务报表及相关知识产权证书、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省级以上人才工程等证明材料。 

3.各设区市科技局统一汇总企业提交的材料,在商有关部 门确认推荐企业近一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 为,未列入科研严重失信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基础上,填 写《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提交的《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 和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7月15日前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正 式行文统一报送至委托受理单位——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创 高处304办公室。 

4.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地方推荐的企业进行评价,择优纳入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支持政策

1.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牵头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省重 点研发计划等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在申报名额上予以一定放宽。优先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申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 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开展基础研究,依托省自然科学基 金探索与创新型领军企业共同支持重大原始创新机制,支持创新 型领军企业实施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培育基础研究人才队伍。

3.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面向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牵头组建 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联合攻关。积极探索“企 业出榜”的项目形成机制,以需求为导向开展产业前瞻和关键核 心技术攻关。

4.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按照市场机制与其他创业主体协同, 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创新资源,建设专业化众创 空间、孵化器等双创载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省级备案管理。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 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 现并查实,省科技厅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2.各设区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入库企业的审核 工作,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如有需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 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申 报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 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 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张迪 

电 话:025-83379768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刘谦益、任海玲

电 话:025-85485901、8548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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