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市监标〔2022〕174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促进我省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根据《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省局决定开展2022年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服务我省实施乡村振兴、培育50条重点产业链、打造现代服务业新增长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在技术优势明显、技术创新活跃、产业发展前景良好、技术标准需求旺盛、有利于培育新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领域建设创新基地。
二、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应符合《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能够对创新基地创建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启动经费支持;
(三)在标准化工作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在标准化研究与应用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并在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标准化技术组织等方面取得一定工作成果;
(四)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设有技术研发部门,工业类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
(五)近5年曾获得国家级、省级、设区市级科技、质量、创新、标准化类表彰奖励;
(六)整体实力、行业影响力处于省内领先地位。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创新基地的推荐单位,遴选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指导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书》(见附件1),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2),按序编排并装订成册。
(二)项目初审。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
(三)专家论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通过初审的创新基地申报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符合性等进行论证,并形成论证意见。
(四)批准筹建。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专家组论证意见,结合地区、行业标准化工作实际,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予以批准筹建。申报单位自批准筹建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创新基地建设并申请考核评估。
四、有关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推荐单位要广泛宣传创新基地建设目的、意义、经验做法,做好政策解答和释疑工作,积极培育创新基地项目,发动更多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应将创新基地建设作为提升标准化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积极参与创新基地创建工作。
(二)择优推荐项目。各推荐单位要突出创新基地的标准化属性,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选择通过创新基地建设能够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专利化、标准化、产业化的项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
(三)做好申报服务。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开放申报,为申报单位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准确填写申报书各项内容。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必要时可对申报单位现场查看,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创新基地申报资格。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汇总后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梁彪,电话:025—86375056,邮箱:413613914@qq.com,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附件:1.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书.doc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