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重点工作事项,编制了《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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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09:40:02
来源:省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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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重点工作事项,编制了《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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