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动态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9〕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1),现将2022年度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动态管理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动态管理
(一) 动态管理范围
全省所有已获认定的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优秀团队,及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不包括已取消认定的创投企业)。
(二) 动态管理考核内容
1.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优秀团队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募资进展情况、投资进展情况、退出情况、效益情况、管理情况,以及围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供应链(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50条重点产业链目录,见附件4)提升等开展投资的典型案例等。
2.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主要考核内容包括集聚创投机构情况、创业投资发挥作用情况、创业投资扶持举措落实情况,以及区域内创业投资服务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供应链提升的典型案例等。
(三)动态管理考核组织安排
1.总结自评。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所有获认定单位根据动态管理考核内容开展自评,全面总结梳理2021年度运行情况,填写总结自评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收全后于6月30日前报我委。请省属单位将总结自评表于6月30日前直接报我委。
2.现场考察。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对已获认定单位运行情况开展抽查。
3.综合评议。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总结自评和现场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动态管理考核结果。因涉及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被追究法律责任或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部分考核指标未能达到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认定标准的,给予一年观察期,连续两年未能达到认定标准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4.公示发布。省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公示考核不合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取消相应称号。
二、2022年度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申报
(一)申报要求
1.认定范围和条件、认定程序和要求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体现扶持创业投资平衡发展的导向,针对苏中、苏北地区适度放宽申报要求。省级创业投资示范企业申报主体齐备性核对不考察发起募集或管理的创投资本规模,省级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申报主体齐备性核对不考察区域内注册且已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数量。
2.材料申报。各地拟申报的创投企业、团队和载体按照《暂行办法》准备申报材料(见附件3)并装订成册,提交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属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委。申报载止日期为6月20日,以送达或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可同时申报省级创业投资示范企业或品牌领军企业,创业投资载体可同时申报省级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或集聚发展示范区。
往年已获认定的省级创业投资示范企业本次可申报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已获认定的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本次可申报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
4.发起募集或管理的创投资本规模未达到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或示范企业申报条件,但细分领域投资成效突出的创投企业,可申报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
创业投资企业中细分领域投资成效突出,且相对独立运作、具有明确团队负责人的各管理团队,可分别申报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
(二)申报工作组织安排
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对辖内申报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符合《暂行办法》及本通知有关申报要求的,请于6月30日前将正式行文出具的推荐意见及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省发展改革委,我委将按《暂行办法》开展认定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是激发我省创新创业活力、培育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创业投资企业、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相关工作成效也是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地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将《暂行办法》及本次动态考核、申报的有关工作要求有效传导至相关企业和载体,提高工作知晓度和覆盖面,做好挖掘、培育工作。
三是注重统筹协调。此项工作涉及面广,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创投企业和载体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今年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动态管理和申报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9〕1号).pdf
2.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动态管理考核总结自评表(样表).docx
4.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50条重点产业链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