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加快治理钢铁冶炼企业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通知》(苏环办[2017]209号)、《关于印发徐州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徐空气提升办[2018]20号)、《关于印发铜山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发[2018]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公司从4月14日起带头停产至今,按照要求完成了环保整改项目,公示如下: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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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1 09:10:52
来源: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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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加快治理钢铁冶炼企业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通知》(苏环办[2017]209号)、《关于印发徐州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徐空气提升办[2018]20号)、《关于印发铜山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发[2018]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公司从4月14日起带头停产至今,按照要求完成了环保整改项目,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