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了行业高质量发展路径。以下就《指导意见》12项重点任务中的“提高供给质量”和“维护公平市场秩序”2项任务谈点自己的看法。
1质量为先、品牌引领 提高钢材供给质量
《指导意见》将供给质量持续提升作为五大发展目标,特别提出高端钢铁产品供给能力大幅增强,形成一批拥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笔者认为,提高供给质量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品牌建设,不断强化质量为先、品牌引领意识。《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企业牢固树立质量为先、品牌引领意识,深入推进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型制造,开展规模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网络化协同制造、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
品牌建设是一个长期坚持积累的过程,历史悠久的大品牌企业均会将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而钢铁企业提供的产品是基础材料,是中间产品,不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难以通过广告、营销策划等手段提高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形象,只能通过不懈努力去不断提升用户使用体验的方式来获得用户和市场的认可,进而逐步成为有影响力的品牌。
因此,钢铁企业应该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做到由制造商向服务商角色转变,由提供标准产品向提供定制化产品+服务转变;要不断优化品种结构,强化服务团队建设;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与用户成立联合实验室,主动参与到用户产品设计开发过程;加强对下游行业头部企业的开拓,建立稳固的合作渠道,将自己与用户深度捆绑到一起。
二是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评价体系,推动产品提质升级。《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评价体系,加快推动钢材产品提质升级,持续提高产品实物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促进钢材产品实物质量提升。
建立健全中国钢铁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让中国的质量标准在世界通行,是提高我国钢铁产品供给质量的重要手段。
当前,国内很多钢铁产品仍以欧标、美标、日标为标准进行生产,中国钢铁产品的标准体系在国外几乎没有市场,说明我国钢铁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市场认可度不够高,仍有许多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因此,高水平的质量标准体系是提高中国钢铁产品整体供应质量的执行基础,《指导意见》也提到了要“制定发布一批基础通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培育发展一批先进适用的高水平团体标准”,大幅度修订和完善现有的质量标准体系很有必要。此外,推动下游行业用钢标准升级,提高用钢质量标准和技术门槛,也是带动钢铁企业提高供给质量的重要手段。
三是引导用户绿色消费,创造钢材需求。《指导意见》提出,推动绿色消费,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和农房建设试点,优化钢结构建筑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钢铁绿色设计产品评价体系,引导下游产业用钢升级。
绿色低碳发展是钢铁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谁的能耗指标越低、环保评级越高,谁的产品将越有竞争力。随着未来碳交易市场越来越活跃,碳交易规则越来越规范,低碳发展将不再是企业的成本负担,而会变成企业新的利润来源,甚至会成为企业产品进入某些市场或行业的准入门槛。因此,从国家层面来说,应致力于推动绿色钢铁产品评价标准分级,并在下游行业的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及使用等方面予以引导,包括不同绿色等级的税收惩罚或优惠、应用门槛设置等。钢铁企业也应该积极参与其中,即在积极参加国家超低排放改造评级的同时,还要主动与下游用户加强合作,积极推动低碳、环保的绿色钢铁产品应用,或利用钢铁产品用量的变化来降低用户产品整体碳排放水平。
2行业自律、诚信建设 共护公平竞争秩序
我国钢铁行业集中度不高,产品同质化严重,企业间竞争异常激烈,恶意压低价格、无序竞争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要改善钢铁行业的市场竞争环境,约束企业的竞争行为,确保行业稳定运行,笔者认为,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共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才是出路。
一是加强行业自律,确保行业稳运行。《指导意见》提出,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行业自律精神,避免无序恶性竞争,维护行业平稳运行。
笔者认为,加强自律,一要发挥行业协会的统一协调作用,搭建行业自律平台,建立行业自律准则,引导行业健康良性发展。二要鼓励有影响力的钢铁企业建立区域性自律组织,自发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三要在企业间积极建立互信机制,树立既竞争又合作的意识,鼓励企业以产品质量、技术服务水平作为主要的竞争手段,避免恶意低价竞争。四要继续加大行业重组整合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五要认识到贸易商群体巨大是中国钢铁市场的一大特点。钢铁企业应强化自身销售渠道建设,着重建立稳定的直供渠道,减少市场流通量,约束好自身贸易商渠道的经营行为。
此外,钢铁下游行业也应反思其选择供应商的方式。很多大型用户采取招标采购,在钢铁产品日益同质化的情况下,“价低者得”成为这些用户选择供应商的标准。受此影响,钢铁企业没有动力去为这样的用户进行产品定制化开发,更没有动力参与到其产品设计研发环节,双方的合作完全建立在低价竞争的基础上,后果就是加剧了钢铁企业间的不理性竞争,同时也阻碍了下游用户材料升级换代的步伐,不利于下游行业的长远发展。
二是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指导意见》提出,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依法依规惩处擅自新增产能、假冒伪劣、违法排污等行为,并纳入联合惩戒机制。
2016年以来,国家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清理“地条钢”、环保限产、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措施,大幅提高了钢铁行业的环保水平,也使得钢铁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不过违规新建产能、产品造假或质量低劣、篡改环保设备监测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这些行为既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又抹黑了钢铁行业的形象。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就要建立官方的企业诚信体系管理平台,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企业“污点”面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同时针对违法违规的钢铁企业,既要在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上设立禁入标准,又要在环保限产、物流运输、税收政策、用电价格等方面区别对待。只有让违法违规的企业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才会使这样的企业不敢违法、不愿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