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和《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苏工信规〔2020〕3号)等文件要求,省工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2021年审核公告了7个铸造产能置换项目,现将项目清单集中公告。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31日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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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8 11:08:02
来源:省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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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和《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苏工信规〔2020〕3号)等文件要求,省工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2021年审核公告了7个铸造产能置换项目,现将项目清单集中公告。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