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6日,发改委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5号)同时废止。
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会员登录|
注册会员
2022-02-17 14:46:29
浏览1199次
2021年1月26日,发改委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