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迁钢公司),为实现超低排放,提出“优先源头治理、引进先进工艺、自主技术创新”理念,经全工序对标梳理,2018年确定并实施了70个深度治理项目,总投资额达16.5亿元。
2019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以下简称《意见》)。2019年6月,首钢迁钢公司委托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冶金工业规划院等单位实施全工序超低排放评估,验收工作得到了生态环境部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
负责评估的各单位按照《意见》要求,精心收集资料,细致实施现场调研,结合实际,科学制定评估、监测方案,严格组织落实。经过有组织排口监测,无组织管控、清洁运输、监测监控设施水平系统核查,首钢迁钢公司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全国第一家通过全工序超低排放评估监测。
有组织达标排放方面。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对首钢迁钢公司183个排口中涉及到超低排放的110个排口进行踏勘筛选,最终选取60个排口作为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点。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宝钢站、天津站、南京站等监测机构前后历时25天,对各排口进行精细化监测作业,同步实施原燃料取样监测。在各工序生产负荷达到90%以上的条件下,各项指标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球团、烧结工序采用“密相干塔+SCR”和逆流式活性炭一体化治理技术工艺;控制入炉原燃料有害元素带入、高炉煤气喷淋洗涤、焦炉煤气深度脱硫等源头治理,同时热风炉、轧钢加热炉、自备电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环境除尘广泛引进高效滤筒等先进滤料一系列有效措施,形成了首钢迁钢公司多元化有组织治理模式,全面实现有组织超低排放。对于检测过程中发现的检测孔规范设置的问题,首钢迁钢公司组织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了流场稳定性检测分析,对未达到标准的排放口进行了全面的整改,满足了HJ75—2017、HJ76—2017标准。
无组织治理管控方面。冶金工业规划院深入首钢迁钢公司现场,对贯穿钢铁生产全流程的原料储存、物料运输、生产工艺等各个环节,共梳理排摸全部2551个无组织排放点,都达到集尘收尘、密闭等管控要求。此外,首钢迁钢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发明引射装置,首家实现高炉均压煤气全回收;自主研发具有国家专利的高炉煤气“零放散”技术,消除高炉煤气回收系统放散问题。为实现粉尘无组织综合管控治理能力全面提升,首钢迁钢公司建立无组织管控治一体化平台,实现产尘探测、信号反馈、治理设施联动的智能化管控功能。
清洁运输方面。首钢迁钢公司努力探索清洁运输模式,充分利用首钢迁安地区铁路运输线路,与铁路运输系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强化合作,不断提高原燃料、成品火运比例;提升厂区内部非道路运输能力,原燃料贮存于密闭料棚,经过机械化设施上料,全程皮带输送;增扩建除尘灰气力输送设施,减少汽车运输量。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进行的清洁运输评估审核时,抽取2019年6月-8月时间段进行核算,大宗物料和产品的清洁方式运输比例分别为80.6%、81.2%、81.4%,清洁运输比例在80%以上,达到《意见》中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比例不低于80%要求。同时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所有50台套与政府部门实现联网。
监测监控方面。不断提升监测监控能力,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在线监测方面的问题,首钢迁钢公司对全部41套废气排放口CEMS在线监测设施进行全面升级完善,CEMS全部重新进行比对验收监测,在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同时,严格按照钢铁工业自行监测有关标准,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实施自行监测。经环境监测总站专家组系统审核,CEMS在线监测设施完全符合《意见》及相关标准要求,自行监测达到标准。监控水平上,通过设施升级,高清监控系统全时段记录钢铁生产主要工序过程,记录时间3个月以上;建立了完善的DCS环保控制系统,环保数据、生产数据、治理设施运行数据全时段存储,保存时间1年以上,所有监控视频、数据可随时调阅,通过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专家组验收。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现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922号文要求,公示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实现全工序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情况。
首钢迁钢公司用实际行动和真实效果证明了钢铁生产全工序超低排放的可行性,为引导今后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持续高效推进树立了榜样。希望全行业学习借鉴首钢迁钢公司的经验,认真做好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客观反映钢铁提升改造实施效果,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过程中,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