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德龙镍业不锈钢二期项目列入项目库的通知
苏发改工业发〔2020〕844号
盐城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和《省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的 通知》(苏政办发〔2019〕41号)要求,结合全市钢铁产业高质 量发展需要和企业转型升级需求,你市将德龙镍业不锈钢二期项目列入《盐城市钢铁行业布局规划实施方案》(已经盐城市政府同意)。根据你市意见,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拟建设涉及产能的装备为2台85吨电弧炉。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1号)精神,同意将你市德龙镍业不锈钢二期项目列入全省钢铁重点项目库。请你委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布局规划、市场准入标准等要求,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备案及开工建设前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选址、工艺装备、环保水平等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