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推荐项目负责人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推荐项目负责人的通知
苏科资发〔2021〕9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2021年省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目标定位,坚持“四个面向”,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围绕产业变革需求,加强对关系根本和全局的重大产业科技问题的研究部署,突出“从0到1”的重大原创研究,促进基础研究与产业跨越对接融通,塑造创新发展新优势,努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筑牢基础。
一、支持重点
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把握产业变革趋势,强化原创导向,坚持需求牵引,聚焦我省重点发展的13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培育,围绕重大科学前沿或重大产业前瞻问题超前部署前沿专项,遴选顶尖科学家组织实施,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形成一批变革性技术,努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
二、项目类别
专项项目分前沿项目和探索项目两类,实行持续稳定支持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每个指南方向遴选确定1-2名项目负责人,每位项目负责人领衔组织1个项目。本专项2021年将择优支持前沿项目3项左右,探索项目12项左右。
1.前沿项目。前沿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00万元左右,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5年,每个项目设置课题不超过4个,项目实施3年后进行中期评估,根据研究进展情况相应调整支持力度。
2.探索项目。探索项目旨在凝练变革性技术方向和目标,逐步形成重大项目的课题任务、核心团队构成和实施基础,每项资助经费500万元左右,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不进行中期评估,项目实施3年后进行阶段验收,确有重大技术变革突破可能的,择优再予以持续资助。
三、项目组织
1.实行预申报和可行性论证相结合的组织方式。先遴选确定项目负责人,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团队形成具体研究方案,经论证后立项实施。
2.通过综合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申报的前沿项目,如项目评价结果符合遴选标准但作为前沿项目组织实施的条件尚不成熟的,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可调整为探索项目予以资助。
3.赋予项目负责人充分科研自主权。探索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论证通过后立项;前沿项目负责人起草项目邀约书,提出研究任务、项目组织和课题设置初步设想,由我厅向社会公开发榜。项目负责人视揭榜情况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安排经费使用,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经论证后立项。
四、项目负责人推荐
(一)推荐条件
1.推荐人选由其所在单位审查推荐。推荐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各类科研主体,应具备开展重大基础研究的条件和保障能力,原则上在相应研究领域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
2.推荐人选须在相关领域有较深学术造诣并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国内外同行普遍认可,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领军才能(参考条件见附件2)。
3.推荐人选应是推荐单位正式全时在职人员,具备开展高强度科学研究活动的健康条件,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组织相关研究工作。
4.推荐人选拟开展的项目研究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可涉及相关指南条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项目应具有较强原创性、前沿性和前瞻性,中短期有望取得“从0到1”的重大原创突破,催生引领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的变革性技术。
5.每个指南方向可申报前沿项目,也可申报探索项目,推荐人选综合考虑自身项目研究任务和团队情况决定所申报的项目类别。
6.已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已申报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选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过专项项目的科研人员,不能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选推荐。
(二)推荐要求
1.推荐人选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并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每个单位每个指南方向可推荐1-2位(Z012指南方向推荐1位) 。
2.推荐人选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见附件1),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项目研究方向按省基金申报代码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首页)。
3.推荐单位和推荐人选按指南要求提交项目预申报书,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项目研究内容,重点阐述项目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创新思路、研究方案和研究基础等,字数不超过5000字;二是科学家简介,即科学家与项目方向相关的研究经历介绍,字数不超过3000字(预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
4.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推荐人选、项目申报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5.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推荐单位在组织推荐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 及《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 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推荐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五、 2022年重点研究方向建议征集
为切实做好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更好地把握需求、凝炼重点、明确任务,现同时面向全省征集2022年度专项重点研究方向建议并常年受理。所建议的重点研究方向须瞄准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 紧扣我省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见附件4),立足我省产业结构现状和研究基础,具有明确产业变革前景和原始创新价值。重点研究方向建议由科技人员自主提出,直接报省科技厅(建议的格式见附件5)。
六、其它事项
1.推荐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预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推荐材料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102室。
2.推荐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kjjh.jspc.org.cn)。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网上确认提交后,原则上不予退回重报。项目负责人初步评选确定后将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评上的不再另行通知。
3.推荐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17:0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推荐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常年受理专项重点研究方向建议,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寄送省科技厅社发处,地址:玄武区成贤街118号215房间,电子版报送:fanj_kj@js.gov.cn。
联系人: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陈钟文 喻梦伊
电话:025-85485899、025-85485897
省科技厅社发处 范军 孙彦
电话:025-83616056、025-83363439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