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始建于1919年,迄今已有百余年历史,现已发展成为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综合性企业集团。2011年以来十二次跻身世界500强。进入新世纪,首钢贯彻国家奥运战略和钢铁业结构优化升级要求,完成了史无前例的钢厂大搬迁,为2008年奥运会成功举办做出历史性贡献,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时指出:“首钢搬迁到曹妃甸就是具体行动。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做下去”。
近年来,首钢进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新阶段。积极落实北京城市新总规、举办冬奥会等重大决策部署,践行推动城市发展和老工业区复兴、打造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的使命。“十四五”期间,首钢围绕打造有世界影响力的钢铁产业集团和有行业影响力的城市运营服务商,努力成为世界一流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在改革发展进程中,首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以核心竞争力提升为目标,加大企业退出力度,加快瘦身健体,聚焦主责主业,推动首钢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以核心竞争力提升为目标的企业退出管理体系建设背景
(一)不断深化国企改革的需要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2020年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国家、北京市先后出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提出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快剥离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2017年首钢成为北京市第一家深化改革综合试点单位,2018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按照国企改革要求,首钢将企业退出纳入集团改革方案,持续推进退出工作。
(二)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钢铁业是制造业的“脊梁”,钢铁业的高质量发展对制造业和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钢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整个行业已从“增量发展”阶段逐步进入“存量优化”阶段。钢铁企业大多面临着建厂时间长、历史包袱重,投资企业多、产业不集中,亏损企业多、资产质量差,产权链条长、管控效率低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实现高质量发展,就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建立健全企业退出机制,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竞争实力。
(三)首钢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首钢经过百年发展,不断壮大的同时,也形成了投资企业多、产权链条长、业务分散的局面。“十三五”初投资企业700多家,涉及国民经济行业20个门类中的17类。而且有的企业竞争力弱,连续亏损、资不抵债企业均100多家。有的经营陷入停滞,长期停产半停产企业70多家,营业执照被吊销企业30多家。有的少量参股没有话语权,持股比例低于20%的120多家,严重制约首钢的生存发展。大力开展企业退出,成为首钢推进瘦身健体、促进产业聚焦、提高管理效率,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同时,企业退出工作不仅流程长、环节多、难度大,而且面临着工作如何开展基本没有先例可循,之前没有清晰统一的退出标准,传统的退出方式相对较少,企业逐级人员普遍缺乏工作经验,退出相关机制建设需要从零起步等等。这些都要通过大胆创新,不断加以解决,确保退出工作科学高效、依法依规、持续推进。
二、以核心竞争力提升为目标的企业退出管理体系建设内涵和主要做法
“十三五”以来首钢坚持问题导向,以三位一体的实施体系为抓手,以明确的退出标准为指引,以丰富的退出方式为通道,以完善的保障机制为支撑,形成了一整套适合钢铁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的退出管理体系,通过实践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三位一体,搭建退出实施体系
建立“战略规划提出总体目标、年度计划明确当期任务、日常调度确保计划落实”的退出工作实施体系,“战略、计划、执行”三位一体,确保企业退出扎实开展。
在战略层面,“十三五”以来,首钢坚持“退出也是竞争力、生产力”,将企业退出纳入集团发展规划,坚定不移持续推进企业退出。在规划目标上不断主动加压,由最初的退出目标190家调整增加至377家以上。
图1:将企业退出纳入集团发展战略
在计划层面,坚持顶层设计,以集团为主、上下结合形成退出计划安排。坚持长短结合,下发2018-2020年、2021-2025年等较长期退出计划,并逐年下发当期退出计划。坚持综合施策,年度退出计划与重点难点项目攻关计划、关闭亏损点计划、资不抵债企业治理计划协同推进。
图2:2021-2025年退出计划及2023年攻关计划
在执行层面,发扬钉钉子精神,集团主要领导、牵头部门定期调度,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按周跟进,按月分析,按季通报。同时,将企业退出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和领导班子三年任期考核。
图3:企业退出工作通报及年度考核评价
(二)坚持战略导向,明确十种退出标准
开展企业退出,首先要解决退出什么样的企业问题。首钢从建立退出标准入手,以发展战略为导向,不断研究细化具体退出标准。
首钢“十三五”以来确定了“打造有世界影响力的钢铁产业集团和有行业影响力的城市运营服务商”的发展定位。首钢结合企业发展定位、规划任务和国资监管要求,归纳形成了10种企业退出标准,对符合标准的企业逐一分析,做到应退尽退。主动实施不符合发展战略企业退出,剥离了汽车零部件、养老、文化等产业,促进产业聚焦。加快连续亏损、资不抵债等经营质量差的企业退出,推进持股比例小控制力弱、产权层级长等管控效果差的企业退出,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管理效率。
图4:十类企业退出标准
同时,集团领导挂帅成立工作专班,将股权出资额度大、对集团经营影响大、涉及法律风险大的作为重大退出项目,强化组织加快退出。“十三五”以来,成功完成15个重大项目退出,累计退出低效资产174.73亿元。
(三)坚持因企施策,运用十种退出方式
前期企业退出主要采取自行清算和股权转让两种方式,难以满足不同企业的退出需要。“十三五”以来,首钢积极尝试不断探索,将退出方式拓展到吸收合并、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行政程序注销、按司法判决转让等十种,解决了方式少、退出难问题。
针对资产负债清理、人员安置难度不大的企业,继续采取自行清算的方式退出,提高工作效率。针对资产负债清理难度大,无外部债务或外债很少、风险小的企业,采取吸收合并方式退出。针对难以进行注销,其他股东同意且有意向受让方的企业,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针对自行注销困难、股东协商难以达成一致、无法进行股权转让等陷入僵局企业,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采取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司法手段,破解退出难题。“十三五”以来,首钢通过股权转让实现114家企业退出,通过自行清算完成225家企业注销,通过吸收合并完成23家企业退出。同时,通过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司法途径,破解了一大批难点项目,首控南阳新首钢强制清算等更是成为当地法院的“首个案例”。
表1:10种退出方式及应用针对同类及关联企业退出,首钢坚持统筹考虑,一揽子研究解决。对同一地区的企业统一和当地政府沟通,对存在股权关系和业务联系的企业整体考虑,对有共同合作股东的企业一并与对方协商,对有共性问题的企业集中分析研究。“十三五”以来,先后实施了南阳地区5家、秦皇岛地区6家、贵州地区2家一揽子退出方案。尤其是铸造厂、电力厂、超群电力、富路仕、特宇等5家北京地区停产企业,情况复杂、退出难度大。这5家企业退出,既涉及债权债务处理、资产处置、风险防范、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和中外合资企业政策等问题,又需要解决与拟退出的6家境外公司的股权关系问题,而且退出工作涉及内部多个单位和部门。2019年集团公司一揽子考虑,集中组织对铸造厂等11家企业的债权债务、未处置资产、法律诉讼等,进行详细地梳理分析,按照集团利益最大化、满足园区开发需要、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对退出方案反复研究讨论,确定了11家一揽子方案并组织实施,提高了工作效率。
图5:11家企业一揽子退出
(四)坚持多措并举,完善退出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制度支撑体系。先后制订完善了《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企业管理办法》、《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强化方案分析,每家企业退出均要编制《股权退出可行性研究报告》。规范审批程序,坚持企业退出统一在集团公司层面审批。坚持依法依规,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作为企业退出工作的红线。
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坚持企业退出对股东损益的影响单列分析,集团单独考虑,不纳入对各责任单位的指标考核,激励各单位主动加快企业退出、解决遗留问题。二是对企业退出发生的一次性费用,能够由退出主体担负的由退出主体承担,退出主体没有能力的可由其投资股东担负,畅通退出费用解决渠道。三是退出企业人员安置政策比照首钢转型提效人员安置政策执行,相应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集团转型提效奖补政策支持范围,妥善解决职工安置问题。
持续赋能提升业务能力。针对各单位人员工作经验不足的实际,定期组织企业退出工作专题培训和交流。邀请国资监管部门、清算所专家进行政策、程序、典型问题、司法案例等辅导,加强对集团退出企业的分析研究,做好案例挖掘,互动交流。组织编制了一套系统的建立在实际操作层面的《企业退出实用手册》,详细汇集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等多种企业退出方式的流程、所需文件和相关法规,并辅以典型案例和集团内部审批流程注意事项。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退出工作的深入和退出方式的拓展,及时梳理总结吸收合并退出方式的工作流程、操作要点、涉税分析及重点关注事项,发布《吸收合并实操要点》,组织各单位学习运用,提高相关人员企业退出实操能力。
图6:企业退出实用手册和吸收合并实操要点
三、以核心竞争力提升为目标的企业退出管理体系建设效果
(一)进一步聚焦主业,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
通过持续开展企业退出,集团投资企业数量不断下降,产业进一步聚焦,推动“钢铁业、园区开发与运营管理、产业基金与资产管理”三大主业更加清晰,实现了更好地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十四五”以来累计实现利润227.32亿元。
(二)资产质量不断改善,管控效率明显提高
“十三五”以来首钢累计退出企业394家,剥离低效无效资产230.20亿元,推动集团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企业产权层级大幅压缩,实现境内不超4级、境外不超6级,管控效率进一步提高。2023年集团资产负债率、亏损企业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分别比2015年降低4.69和30.52个百分点。
(三)深化改革取得成效,形成良好社会效益
首钢持续深入推进企业退出、加快瘦身健体,贯彻落实深化国企改革要求,在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度地方“双百企业”评估和北京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评估考核中,均获评“优秀”。2016-2023年首钢连续八年被评为北京市国资委疏解退出工作优秀企业。2023年7月19日中国冶金报头版头条刊发《退出也是竞争力生产力——瘦身健体的首钢攻坚》,并被搜狐网等媒体转载,对行业有广泛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