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的通知》,旨在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商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引领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商贸流通降本增效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通知》要求,坚持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加快商贸流通新兴领域以及新业态、新模式标准制定,以标准带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应用,优化居民生活服务标准供给,推动商贸流通创新转型。
《通知》针对试点城市提出四项要求。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二是完善标准体系,优化标准供给。三是推动标准应用,增强实施效能。四是评估试点结果,及时总结经验。
针对试点企业,《通知》也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建立工作机制。二是完善标准体系。试点企业要围绕核心业务,构建企业标准体系。三是强化标准应用。四是评估试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