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褚召忍) 6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指出,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治理实现稳中向好。
大气环境方面。2023年,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比2022年上升3.4%;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比2022年上升3.9%;臭氧浓度为144微克/立方米,比2022年下降0.7%;二氧化硫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持平;二氧化氮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比2022年上升4.8%;一氧化碳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比2022年下降9.1%。2023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分别比2022年上升1.4个百分点、0.7个百分点、2.2个百分点。
温室气体方面。2023年,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50亿吨,履约完成率超过99%。2023年,国家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为3.78吨标准煤/百万换算吨公里,比2022年下降4.1%。2023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与2022年持平。
能源生产方面。2023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48.3亿吨标准煤,比2022年增长4.2%。2023年,统计的主要能源产品中,原煤产量为47.1亿吨,比2022年增长3.4%;原油产量为20902.6万吨,比2022年增长2.1%;天然气产量为2324.3亿立方米,比2022年增长5.6%。2023年,发电量为94564.4亿千瓦时,比2022年增长6.9%。其中,2023年火力发电62657.4亿千瓦时,比2022年增长6.4%;水力发电12858.5亿千瓦时,比2022年下降4.9%;核能发电4347.2亿千瓦时,比2022年增长4.1%;风力发电8858.7亿千瓦时,比2022年增长16.2%;太阳能发电5841.5亿千瓦时,比2022年增长36.7%。
能源消费方面。2023年,能源消费总量为57.2亿吨标准煤,比2022年增长5.7%。2023年,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5.3%,比2022年下降0.7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6.4%,比2022年上升0.4个百分点。
废气、废水方面。2023年,全国参与统计调查的涉气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共有441642套,二氧化硫去除率为96.6%,氮氧化物去除率为76.6%;涉水工业企业产废水治理设施共有79488套,处理能力为19914.0万吨/日。2023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2.24亿立方米/日,污水处理总量为641亿立方米。
固体废物方面。2023年,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2.8亿吨,综合利用量为25.7亿吨,处置量为8.7亿吨。2023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为115.2万吨/日,无害化处理量为2.59亿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9.9%。
危险废物方面。2023年,全国约有7.7万家单位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10吨及以上,申报产生约1.1亿吨危险废物。截至2023年底,全国约有3600家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单位,集中利用处置能力约2.1亿吨/年。
《中国冶金报》(2024年07月04日 08版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