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质量,加强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队伍建设,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认秘函〔2022〕43号),将于近期开展评审组长补充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需求领域
2024年拟补充食品、建筑工程、卫生计生、农林牧渔、机动车、公安刑事技术、司法鉴定、机械、电子信息、轻工、纺织服装、水质、化工、采矿冶金、能源、综合大类评审组长。
二、评审组长基本条件
1.作为评审员,参加过相关领域20次及以上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或远程评审),其中至少3次为首次评审或复查换证现场评审,评审资料无严重质量问题;
2.熟练掌握资质认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精通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要求,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运作;
3.热爱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廉洁守纪,无违法违规行为;
5.年龄60岁以下;
6.在目前所在单位工作两年以上;
7.机动车领域仅接受市场监管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其他领域不受限制。
三、工作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评审员报名;
2.参加省局组织的培训;
3.参加笔试考核;
4.根据需求人数,差额进入面试考核;
5.面试考试通过,晋升为实习组长;
6.实习考察,作为实习组长,至少承担两个组长任务,经过两名评审组长的见证,并评价合格。
四、时间安排
填写《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晋级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经本单位盖章后,于7月25日前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行政审批处(收件人:张泊远 电话:025-68952673)。经省局审核符合要求后,参加省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培训及笔试时间为8月中上旬,面试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评审准则、相关领域评审补充要求、评审技巧、组织应变能力等。
六、录用
候选人经培训、笔试、面试、见证等环节,见证评价合格后,正式录用为评审组长。
七、考核要求
(一)申请晋级考核人员应认真对照要求,如实填报信息、资料,凡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核晋级资格。晋级评审员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无论是否作弊成功,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评审资格。
(二)晋级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2024年7月25日前报名截止,8月2日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培训及晋级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省局将对晋级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联系人:张泊远,联系电话:025-68952673。
附件1:《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晋级考核申请表》.doc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