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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冶金质量提升工作秘书处
班组设备管理:设备定人定机和凭证操作制度

2024-06-19 14: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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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设备使用者的岗位责任,规范操作秩序,落实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正确使用设备,特制定本办法,要求各生产单位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单位严格检查、考核。

01
目的

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02
范围

适用于企业所有设备的操作管理。

03
职责

3.1 技术、机电部负责设备专管人的培训、考核和认定,负责设备专管人的标识。

3.2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专管工作的监督实施。

3.3 设备专管人负责专管标识的维护和设备的正常操作。

04
管理内容

4.1 凡正式办理验收并投入运行的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专管)使用。

4.2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专管人,由使用部门提出定人定机名单,报送技术部核定。对多人操作的设备必须指定一名机长专管。

4.3 专管设备必须在设备的显要位置挂牌(或粘贴)专管人标识,大型固定设备也可以在附近显要位置标识专管人。标识的维护工作由专管人负责。

4.4 实施专管的设备由所确定的专管人负责对该设备进行独立操作和维护保养。多人操作的设备由机长(专管人)负责对该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5 设备专管人员必须经公司技术部考核合格。考核内容如下。

 4.5.1 明确“三好”、“四会”、“五项纪律”的要求。(1)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设备。(2)四会:会使用、会维修、会检查、会排除故障。(3)五项纪律: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作到日常保养、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及附件、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并报告;认真按照“五交、五不交”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5.2 具备实际操作技能。

4.6 新进公司的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实践经验的操作人员现场指导和理论技术学习一段时间后,由本人提出申请,使用部门领导同意,技术部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4.7 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4.8 多人操作的设备,所有操作者均应经考核合格。

4.9 发生有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行为者,或因维护保养不善造成设备故障者,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操作资格,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9.1 设备操作人员在独立操作设备前,设备管理部门需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定、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统一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者凭证操作。

 4.9.2 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操作者还应取得技术监督部门或安检部门培训考试合格颁发的《操作资格证》方能操作。

 4.9.3 设备定人定机原则上限一人一机,若确需一人操作多台设备,需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备案,并在操作证上注明,确认后生效。

 4.9.4 对多人操作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指定机台长,机台长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负责;对风水管道、轨道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设施的操作和维护。

 4.9.5 设备定人定机应保持稳定,不随意更改,确因生产需要,操作者在变更同类型设备时,须经设备管理部同意并备案。操作者临时变更设备时,由所在单位填写“设备定人定机变动申请表”报设备管理部,有效期为一个月。

 4.9.6 在定人定机时,设备操作人员、维修负责人和设备管理部应对设备现实状态进行确认,填写设备状态交接表;对设备状态交接表上存在的问题由设备管理部门制订定期修复计划,待问题解决后,再补充填写设备状态。

 4.9.7 根据谁使用、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机台长负责制,设备机台长有权对本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选择,但人员变更后必须执行以上制度规定。

 4.9.8 对新上岗或换岗人员必须经过机台长的带班实习一周后,经以上制度认定后方可正式独立操作。

 4.9.9 机台长应由技能和绩效评定在B级以上人员担当。

 4.9.10 根据负责设备的技术要求和负责设备的数量给予机台长津贴,具体数额待细则批准后另外公布。

 4.9.11 人员离职前要按定人定机设备状态交接表进行交接后方可离职。以上内容作为每月对各队段长、机台长、设备操作人员设备考核的一部分。上岗有特殊工种要求的设备,配备有特殊工种证,持证上岗。人力资源要掌握设备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建立操作证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