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有关“重视新污染物治理”的工作部署,我部组织编制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滕晓明、田亚静
电话:(010)65645761、(010)65645790
传真:(010)65645781
邮箱:chem@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2.《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