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数据〔2023〕557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产业发展主管部门)、网信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数据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各行业各领域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按照《推进“1650”产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共江苏省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国资委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