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35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8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28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并提交《江苏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02室,联系电话:025-85012023,电子邮箱:jssbzhgl@163.com。
附件:1.2023年第十七批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目录及内容.zip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