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重装〔2023〕2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2024—2030年).pdf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会员登录|
注册会员
2023-12-28 16:20:58
来源:工信部
浏览809次
工信部联重装〔2023〕2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2024—2030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