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材料〔2023〕546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我厅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23日对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55万吨炼铁产能出让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书面异议,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25日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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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14:01:15
来源:省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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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信材料〔2023〕546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我厅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23日对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55万吨炼铁产能出让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书面异议,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