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增强全省钢铁行业创新意识,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全面提高全省钢铁行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意识的环境营造,进一步依托知识产权动力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参照《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苏政发〔2022〕66号)、《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苏知规〔2022〕2号)相关要求,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3年度“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设立专利项目(金奖、银奖、优秀奖)和专利发明人奖(杰出发明人奖、优秀发明人奖)。其中,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金奖不超过10项、专利银奖不超过10项、专利优秀奖不超过30项、杰出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优秀发明人奖不超过20项。
二、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金奖、银奖、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江苏省钢铁行业杰出发明人奖、优秀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
(一)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申报条件
申报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的专利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2023年12月15日之前(含12月15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钢铁行业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为本省常住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专利权有效、稳定,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4.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5.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
6.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以及环保政策;
7.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二)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发明人奖申报条件
申报江苏省钢铁行业发明人奖的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居住在本省一年以上的居民,且近3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所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证书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栏中署名前三位)的专利质量高、布局合理。截至2023年12月15日,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20件,其中属于钢铁行业的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者有效国(境)外专利不少于2件;
4.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项目或者个人,不得申报:
1.专利项目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者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的;
2.专利项目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3.个人已获得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包含以往获得过江苏省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奖、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
4.个人职务在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干部,不包含事业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申报主体及名额
(一)申报主体。申报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专利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为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为多个的,应当由其中一个专利权人牵头,经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后申报。申报杰出发明人奖、优秀发明人的个人,申报主体应当为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本人。
(二)申报名额。
1.同一高等学校申报专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同一专利权人申报专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申报专利项目不超过3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申报专利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申报专利项目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
2.同一高等学校申报杰出发明人奖、优秀发明人不超过2名,其他企事业单位不超过1名。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的专利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申报书(项目类)》(附件1、2);
2.营业执照、第一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和最近一次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复印;
4.专利产品的样品或者实物照片;
5.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独立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或者新颖性检索报告(由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出具);
6.取得CNAS认可或资质认定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该专利投产鉴定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8.该专利近三年产生的经济效益说明;
9.该专利近三年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说明;
10.产品科技查新报告;
11.申报主体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中发明人奖的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申报书(发明人类)》(附件3);
2.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履历,职务在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干部,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证明;
3.申报人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专利清单;
4.上述专利近三年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说明;
5.上述专利近三年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说明;
6.申报主体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方式
申报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采取单位推荐或者院士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的专利项目或者个人进行择优推荐。
(二)院士推荐。申报项目或者个人可由所属学科或者领域的2名以上(含2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联合推荐。
每位院士只能推荐1项申报专利项目或者1名申报个人。
六、申报推荐评选程序
(一)确定申报项目
1.申报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中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项目,在申报前,由申报主体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筛选确定拟推荐的专利项目,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一般包括拟推荐申报项目的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等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申报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中杰出发明人奖、优秀发明人的,在申报前,由申报主体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筛选确定拟推荐的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一般包括拟推荐申报个人的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提交推荐材料
1.单位推荐。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理完毕后,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后,择优确定拟推荐申报对象,并出具推荐函(附件4、5),写明推荐理由,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其他推荐材料一式2份报送协会秘书处。同时,发送推荐材料至jsgt009@126.com。
2.院士推荐。申报主体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需上传院士签名的推荐函(附件4、5)电子扫描件,同时,纸件一式2份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三)评选、公示、认定、表彰
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专利项目进行评选、公示、审定,并对获奖项目给予表彰、颁发证书。
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每年从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的项目中遴选优秀专利项目、从专利发明人奖中遴选优秀专利发明人作为协会推荐项目/发明人参加中国专利奖、江苏专利奖评选,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七、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寄报至省钢协,并将申报书PDF及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jsgt009@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58-2号 明御大厦702 省钢协规划发展部
收件人:高欢18356569562、025-84486661
邮 编:210007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欢、陈轩宇、蒋莉
联系电话:18356569562、13770503719、18652992626
附件:1.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申报书(项目类)(发明/实用新型);
2.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申报书(项目类)(外观设计);
3.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申报书(发明人类);
4.推荐函(项目类)
5.推荐函(发明人类)
6.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评审办法(试行)
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
2023年11月22日
苏钢协〔2023〕46号江苏省钢铁行业专利奖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