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标委会成员单位、标委会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钢铁及金属新材料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钢铁及金属新材料行业高质量发展中的规范、导向和提升作用,调动标准化组织者及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全面提升钢铁及金属新材料行业标准化水平和质量,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钢协)、江苏省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金标)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钢铁行业“标准化工作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江苏省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江苏省钢铁行业标准化工作先进组织
申报范围:江苏省区域内依法设立的钢铁及金属新材料行业企事业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技术委员会(限钢铁及金属新材料专业)、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技术委员会(限钢铁及金属新材料专业)、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限钢铁及金属新材料专业)、市县钢铁及金属新材料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申报条件:先进组织应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法规、支持标准化工作、标准创新、标准绩效、标准化管理工作以及推进提升标准化工作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江苏省钢铁行业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
申报范围:各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企事业单位和协会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申报条件:先进个人应认真贯彻国家和钢铁及金属新材料行业标准化法规,热爱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工作,具有较高的标准化理论水平,推进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工作和重要标准的创新中取得了突出成绩。
(三)江苏省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
申报范围:江苏省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委员。
申报条件:先进个人应认真贯彻国家和钢铁及金属新材料行业标准化法规,热爱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工作,具有较高的标准化理论水平,推进江苏省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和重要标准的创新中取得了突出成绩。
二、申报和推荐
江苏省区域内依法设立的钢铁及金属新材料行业企事业单位、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技术委员会(限钢铁及金属新材料专业)、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技术委员会(限钢铁及金属新材料专业)、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限钢铁及金属新材料专业)、市县钢铁及金属新材料行业协会等。
申报和推荐2023年度江苏省钢铁及金属新材料行业标准化先进组织及先进个人、江苏省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应如实填写相关申请和推荐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查核实申报材料,并提出具体推荐意见,对所推荐的申报奖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江苏省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自荐材料不需要推荐单位出具意见。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采用书面、电子方式申报,所有申报材料(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统一报送省钢协标委会、省金标委。
(二)报送书面材料的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2023年12月15日,同时将申报材料word版及盖章件的PDF扫描版发送至jsgt007@126.com(主题注明“标准化先进组织及先进个人”)。
(三)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58-2号 明御大厦706 省钢协标委会、省金标委
收件人:吴玥15262212969、025-84490768
邮 编:210007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玥、张玲、陈轩宇
联系电话:15262212969、15850537248、13770503719
五、表彰
对江苏省钢铁行业标准化工作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江苏省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附件:
附件1 -- 江苏省钢铁行业标准化工作先进组织申报书
附件2 -- 江苏省钢铁行业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书
附件3 -- 江苏省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书
附件4 -- 江苏省钢铁行业标准化工作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江苏省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评定办法(试行)
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 江苏省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苏钢协〔2023〕68号 关于申报和推荐江苏省钢铁及金属新材料行业“标准化工作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江苏省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pdf
(如需附件,请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