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数据〔2023〕304号),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厅内会审等程序,拟选取2023年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43个,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工信厅联系,联系电话:025-69652663(业务咨询)、025-69652843(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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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15:48:05
来源:省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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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数据〔2023〕304号),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厅内会审等程序,拟选取2023年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43个,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工信厅联系,联系电话:025-69652663(业务咨询)、025-69652843(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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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