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3〕4号),经自愿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专题会审、厅务会审议等程序,现将首批江苏省省级工业遗产拟公布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联系电话:025-69652684(业务咨询);025-69652843(驻厅纪检监察组)。
江苏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6日
2024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会员登录|
注册会员
2023-11-08 10:15:08
来源:省工信厅
浏览870次
根据《江苏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3〕4号),经自愿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专题会审、厅务会审议等程序,现将首批江苏省省级工业遗产拟公布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联系电话:025-69652684(业务咨询);025-69652843(驻厅纪检监察组)。
江苏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