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标委联〔2023〕3号),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2023年拟下达的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 示 期:2023年10月17日-10月30日
联系电话:010-82262648
传 真:010-82260692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2023年拟下达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