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徐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徐质委发〔2023〕1号),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树立质量为先的发展理念,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建设质量强市,根据《徐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徐政规〔2021〕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徐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9月28日前。
二、评奖依据
1、GB/T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2、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3、有关环保、安全生产要求;
4、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
三、奖项设置
原则上评定不超过4家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事业单位组织(以下简称组织),不超过3家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组织。同一行业原则上每年只评选一个获奖组织。
四、申报条件
(一)在市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省、市产业、质量、环保、安全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三)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通过GB/T2792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或与企业服务特征相对应的服务认证;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3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和标杆示范作用;
(四)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省内同行业领先地位;从事非赢利性业务的组织,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五)获得县级政府质量奖或市质量奖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2名以上卓越绩效模式企业自评师、1名以上首席质量官,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省或市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未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近3年纳税信用级别为M级及以上,参评当年无直接判D的涉税行为;出口企业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安全原因引发的退运、销毁或官方通报。
五、申报资料
(一)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T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二)申报表格。如实、完整填写《徐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
(三)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四)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先进质量管理和控制方法及技术、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五)证实性资料。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
(六)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环保等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申报方式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所在地申报市长质量奖组织的审核、推荐工作,市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市属申报组织的审核、推荐工作。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对申报资料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徐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办公室)统一受理。市长质量奖申报组织需提交《徐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概述、自评报告、典型案例合并装订的书面文本三份,证实性资料书面文本一份,同时对应提交书面文本电子版。申报表可在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scjgj.xz.gov.cn/wsbs/009007/subPage.html。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做好市长质量奖申报企业或组织的扶持培育、宣传动员及组织申报工作。鼓励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集成电路与ICT、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建筑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教育和医疗机构等优秀组织申报。
(二)申报资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清晰、整洁;报送的纸质文档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统一编页码,无需对纸质文档进行装饰。
(三)承担市长质量奖评定任务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保守企业或组织的商业秘密,公正廉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标准进行评审。
联系人:李铁军,邮寄地址:徐州市新安路11号附楼209;邮编:221000;邮箱:xzszlfz@126.com;电话:0516-69850786。
附件:徐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
徐州市质量发展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