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标准化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年度复审安排,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复审并报送复审结论。经论证,国家标准委拟废止《灭线磷原药》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对复审结论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1月7日前,通过https://std.samr.gov.cn/gb/search/withdrawnReviewDetail?id=1FE81D600BED2D5528E825CF879F700E反馈功能,将意见反馈至国家标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