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国防〔2023〕398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公司,无锡市、南通市市政园林局,江苏海事局各分支局:
船舶海工产业是“1650”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船舶海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2〕131号)精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3号)和《江苏省“十四五”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部署,现将《江苏省新能源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新能源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海事局 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新能源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