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信发函〔2023〕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25号)要求,经推荐申报、核查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请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对相关平台的服务指导,不断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8月16日
202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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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09:05:23
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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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信发函〔2023〕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25号)要求,经推荐申报、核查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请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对相关平台的服务指导,不断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