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和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章程,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拟在第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5日。公示期内,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欢迎广大会员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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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9 17:45:14
来源:省钢协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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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和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章程,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拟在第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5日。公示期内,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欢迎广大会员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