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评审需要注意的事项
合同评审的程序 实验室要建立和保持评审顾客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程序应确保: a) 对包括所用方法在内的要求应予以适当规定,形成文件,并易于理解 b) 机构有资质、能力和资源满足这些要求; c) 选择适当的、能满足顾客要求的方法。 合同差异 顾客要求与合同之间任何差异,在工作开始之前要得到解决。每项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被机构和顾客双方接受。 (a)标书和合同的评审应当以可行和有效的方式进行,并考虑财务、法律和时间安排的影响,对内部顾客的合同的评审可以简化方式进行。比如以委托单的形式评审 (b)对机构资质和能力的评审,应证实机构具备了相应的资质、必要的物力、人力和信息资源, 且机构的人员对所从事的活动有必要的技能和专业技术。 该评审方式可包括以前参加的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和/或为确定测量不确定度、检出限、置信限等而使 用的已知值样品或物品所做的试验性检测或校准计划的结果。 (c)合同可以是为顾客提的任何书面的或口头的协议。 合同记录 合同评审要保存包括任何重大变化在内的评审的记录。 在执行合同期间,就顾客的要 求或工作结果与顾客进行讨论的有关记录,也应予以保存。 (a)对例行和其他简单任务的评审,由实验室中负责合同工作的人员注明日期并加以标识(如签 名缩写)即可。 (b)对于重复性的例行工作,如果顾客要求不变,仅需在初期调查阶段,或在 与顾客的总协议下对持续进行的例行工作合同批准时进行评审。 (c)对于新的、复杂的或先进 的检定、校准或检测任务,则应当保存更为全面的记录。 合同分包 评审的内容应包括被机构分包出去的任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