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是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一环。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三周年即将来临之际,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重点方向、保障措施、组织实施方式等,指向清晰、措施有力、操作性强,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绿色低碳技术产业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技术示范工程建设是加速
绿色低碳转型的有力举措
自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以来,我国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战略,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立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已构建起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措施有力、衔接有序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框架。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政策措施,在能源、产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的成效举世瞩目。同时,随着绿色低碳转型的深入推进,协同处理好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更加迫切,亟需向科技和市场要答案、寻方法、找出路。
技术的跨越式发展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必要条件。从我国的发展阶段看,总体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中期,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耗、碳排放存在强耦合关系,要兼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碳中和目标实现,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必须依靠科技创新。例如在能源领域,既要加快低碳零碳能源生产技术的迭代,支持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还要着力培育先进电网、高效率储能、氢能等产业发展;在工业领域,既要在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等重点行业应用先进技术实行节能降碳改造,还要有序发展清洁燃料(原料)与过程替代技术、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负排放技术等;在建筑领域,要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以及其他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技术;在交通领域,既要注重低碳(近零碳)机场、港口码头、港区等交通枢纽的建设,也要发展绿色低碳的车辆、船舶、航空器等。在系统减排方面,要瞄准城市、园区中的具体应用场景,大力发展能量系统优化、资源循环型耦合技术等。这些技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支撑绿色低碳转型目标的实现。
绿色低碳技术是全球新一轮科技竞争的主要赛道。近年来,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绿色低碳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影响国际贸易和地缘政治经济格局。全球许多经济体通过直接补贴、优惠贷款等产业政策扶持本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人工智能、5G、量子信息科学、半导体、生物技术等一道,成为全球新一轮工业革命和科技竞争的重要新兴领域,谁抢占了绿色技术创新的先机,谁就占据了未来竞争的制高点。实践多次证明,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特别是在绿色低碳发展这一领域,只有实现技术产业化的全面提速,把技术和供应链的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才能在绿色技术创新革命中走在世界前列。
通过示范工程加速技术产业化是经过实践验证的有效工具。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本质就是产业升级和经济提升的过程。特别是重大颠覆性技术对已有传统或主流的技术、产品进行新的替代,往往会引发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对传统产业产生“归零效应”,并对人类生活、工业生产、商业消费模式带来革命性变化。美国、欧洲、日本等均对重点技术的产业化进行长远布局和前瞻部署,确立研发战略,确定重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我国在半导体照明、北斗导航系统、高速铁路等领域的成功实践也表明,通过示范工程推广新型技术、加速技术升级迭代具有重要意义。一项新兴技术特别是颠覆性技术问世时,往往面临“最难的第一步”,在资金、技术、要素保障、市场认可度等方面均面临极大的挑战,迫切需要“扶上马、送一程”。通过组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可以大幅提高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在市场中的接受程度和抗风险能力,全面加速技术产业化进程,培育形成新的绿色低碳经济增长点。
聚焦重点
精准支持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
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涉及面广、头绪众多,如何把握关键、找准重点,从而以点带面形成突破,十分考验政策设计者谋篇布局的能力。《方案》明确提出了两个筛选项目的原则:从领域上讲,聚焦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全链条推进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从创新链上讲,以技术基本成熟但尚未商业化推广的先进适用技术为重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从这两个原则出发,《方案》详细列明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重点项目的支持方向。一是源头减碳类。源头减碳类主要集中在能源生产领域,侧重于通过能源供应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降碳。其中既包括高效光伏组件、大容量太阳能热发电、高效大容量风电、浅层地热能供冷供热利用等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项目,也支持清洁高效煤电与新能源发电综合调节、煤电快速启停及深度调峰、低碳(近零碳)油气田示范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示范项目,还有与下一阶段能源供应系统匹配性更强的先进电网、储能和绿氢示范项目。二是过程降碳类。过程降碳类主要是重点行业、重要场景的减排项目,侧重于提高生产方式的绿色化程度。如零碳钢铁冶炼示范、有色金属低碳冶炼、先进低碳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数字化绿色化协同降碳、绿色(零碳、近零碳)数据中心等工业领域示范项目;又如建筑领域部署了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先进示范等建筑整体的示范工程,也包括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先进生物基建材等低碳零碳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再如交通领域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绿色化改造示范、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绿色交通工具及绿色燃料生产供应等。除了重点领域外,此次还专门提出了低碳(近零碳)产业园区这个生产场景的支持方向,开展能量流和物质流的系统优化和循环耦合示范应用,实现园区的深度减排。三是末端固碳类。末端固碳类主要是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类项目,侧重于在生产环节末端减少或者固定二氧化碳排放。考虑到该类项目涉及行业多、工艺路线多元,细分为了全流程、先进捕集和资源化利用三类。全流程项目以石化、煤化工、煤电、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开采等行业为重点,支持捕集、运输、利用和封存一体化的全流程项目,并对封存和利用量提出了要求;先进高效捕集项目旨在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型溶剂或材料,实现低浓度二氧化碳高效低成本捕集;资源化利用及固碳示范项目主要是将二氧化碳通过化学反应转化为其他产品。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三个方面构成完整闭环,形成了全生命周期控碳降碳的合力。
多措并举
为绿色低碳技术产业化提供全方位保障
《方案》在支持政策方面给予了细致的、清晰的表述,进一步提升了《方案》的政策含金量,将有力提升市场信心。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资金红利。《方案》明确对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示范项目,统筹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对相关项目给予支持。二是金融红利。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加强气候投融资等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对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这是将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气候投融资等金融工具与市场项目进行有机结合,缓解了“资金找不到项目、项目找不到资金”的问题。三是要素保障红利。《方案》提出要加强重点项目用能、用地等方面的要素保障。特别是提出通过加强用能要素保障,合理测算项目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将碳减排效果作为节能审查的重点考量因素。四是政策协同红利。科技成果转化涉及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多方面要素,对应着若干个政府部门,各主体之间能否协调配合好,各要素资源能否有效配置,决定了科技成果转化能否顺利地进行。示范项目清单将推送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各单位依据同一张清单进行政策支持,将极大地提升政策效能。五是经验推广红利。《方案》明确将加大对于示范效果突出、商业潜力较大的绿色低碳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适时将有关技术和产业纳入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等,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复制推广。这对于刚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新兴技术而言,无疑是加速市场化进程、提振市场信心的“绿色通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在落实“双碳”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竞争优势,能够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动能。作为长期奋战在绿色低碳产业和项目一线的咨询机构,我们将以《方案》为指南,进一步发挥专业特长,积极为国家和地方的绿色低碳发展建言献策,为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成美丽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