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发布关于征集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典型实践案例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长三角各地市(区)科技局(委):
2023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五周年,也是《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发布的第三年,为全面展示长三角科技协同创新的举措成效,激励多主体、多领域、多路径、多形式开展协同创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将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典型实践案例的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对象包括长三角区域地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创新型平台或载体等。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毗邻市(区、县)积极探索跨区域体制机制协同,推动科技与产业、金融等方面联动发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成果;
(二)高校、科研院所跨区域协同开展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或建立跨区域联合研究平台,在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等方面取得关键突破,取得国际国内同行认可;
(三)科技企业跨区域开展产学研合作、产业创新链协同,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实现重大工程或重点产品示范应用,助力区域主导产业加速发展;
(四)其他创新型平台或载体、科技服务机构创新机制和服务模式,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生态。
二、案例要求
案例聚焦长三角重点产业创新领域,新技术、新赛道,通过多种模式协同创新,形成较强区域或行业影响力,突出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适于面向社会公开,要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可靠,鼓励图文并茂。每个案例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报送要求
报送方式包括单位自荐和区域推荐,其中区域推荐主体为长三角各地市(区)科技局(委)。
报送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20日
报送方式:2023年8月7日起,登录“长三角一体化科创云平台”(https://www.csj-stcloud.com/),点击案例征集模块,在线填报并上传单位盖章后的PDF版。
联系人:黄甲晨 联系电话:021-24197781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