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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专利奖申报的通知

2023-08-08 09:44:46

来源:南京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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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知〔2023〕20号

江北新区、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科创局、科才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创新意识,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加快南京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南京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南京专利奖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南京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3年度南京专利奖设立金奖不超过5项,银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20项。

二、参评条件

申报参评南京专利奖的专利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2022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人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为本市常住居民;

(三)专利权有效、稳定,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五)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以及环保政策;

(六)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七)未获得过南京市优秀专利奖、江苏省专利项目奖(含江苏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人)自行从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网或者“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nqt.nanjing.gov.cn/nqtmh/njyst/pages/index)下载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要求填写《南京专利奖申报书》等材料(附件1、2、4)。

(二)申报单位(人)将《南京专利奖申报书》及《南京专利奖申报附件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的材料打印后报所属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附件5)审核无误盖章后,一式两份由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市局。纸质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按序装订,胶装成册。

(三)申报单位(人)纸质件材料经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无误盖章后进行电子扫描,电子扫描件为一个大小不超过50M的PDF文档。

(四)申报单位(人)登陆“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基本信息后上传申报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五)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根据系统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宁企通”政策兑现协同审批平台(http://180.101.237.45:8081/nj-nqt/pai/zhzw-user-platform/#/sso/login?appCode=njnqt-sfm),对本区参评项目再次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的项目,直接在线提交至市级审核。对资料与实际不符、纸质件申报材料与上传的PDF扫描件不一致的,通知申报单位(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取消参评资格。

四、申报要求

(一)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二)专利权人是高等学校或者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申报参评专利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同一专利权人申报参评专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三)申报的专利项目应为质量优秀、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的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负责本地区专利项目申报的推荐工作,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本地区和部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人)申报。根据“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申报要求,申报人为个人的,请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收到申报申请后报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

(二)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负责本地区申报项目的区级线下和线上预审,应对申报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内容等认真开展审核,确保参评专利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完整。

(三)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区财政部门需同时填列申报单位(人)《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4),作为南京专利奖专项资金立项的重要依据,由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区财政部门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

(四)申报单位(人)线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1日;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对申报单位(人)申报项目完成线上区级预审并提交市级预审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汇总申报单位(人)的纸质件申报材料及《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4)、《区(开发区)南京专利奖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

(五)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项目的预审和报送工作。对申报单位(人)线上申报材料,及时审核,及时提交,避免超过规定时间后因系统关闭而无法提交。申报单位(人)的纸质件申报材料及各区(开发区)《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基本信息一览表》(纸质件,盖章)和《区(开发区)南京专利奖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件,盖章),由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

(六)本通知及最终评审结果,将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及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及公示。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联系人:孙凌、秦琲琛

联系电话:025-84648625、025-84648810

电子邮箱:1519957759@qq.com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804室

“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技术支持电话:68505888;QQ群名称:宁企通平台注册咨询群,群号:866711213。

 

附件:

1.南京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2.南京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3.南京专利奖申报附件材料清单

4.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基本信息一览表

5.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6.区(开发区)南京专利奖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1-6.docx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