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即“北京数据二十条”,下称《实施意见》),为北京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了指南和框架。长久以来,数据产业发展的确权、交易、市场培育等方面难点在《实施意见》中得到了解答。
2022年,北京市数字经济实现增加值为17330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1.6%;北京市数据要素市场规模约为350亿元,占全国的39%左右,北京市数字经济发展居全国前列。《实施意见》更进一步提出,力争到2030年,北京市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到2000亿元,基本完成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工作,形成数据服务产业集聚区。
难点一:数据产权如何确权及
收益如何分配?
《实施意见》共计提出20项具体任务,“率先落实数据产权和收益分配制度”居首位。
在数据产权制度上,提出要推进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先行先试,明确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分别按照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或产品经营权获取相应收益的权益,允许个人将承载个人信息的数据授权数据处理者或第三方托管使用,北京市大数据中心负责公共数据归集、治理等活动。
在收益分配上,建立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数据来源者依法依规分享数据并获得相应收益;推进公共数据被授权运营方分享收益和提供增值服务;探索建立企业数据开发利用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采用分红、提成等多种收益共享方式,平衡兼顾数据来源、采集、持有、加工、流通、使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探索个人以按次、按年等方式依法依规获得个人数据合法使用中产生的收益。
难点二:数据资产如何“变现”?
《实施意见》从数据资产登记、资产评估入表、数据资产金融创新3个方面提出制度安排。
其中,在数据资产登记上,由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开展公共数据资产登记工作,做到“一数一源”、动态更新和上链存证。《实施意见》还特别提到,组织建设行业数据资产登记节点,推进工业、交通、金融等行业数据登记,激活行业数据要素市场。这一提法对钢铁行业数据资产管理具有启示意义。在2023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上,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发放了首批数据资产登记证书,涵盖能源、交通、气象等领域,将有效激发数据资产价值。
在资产评估入表上,不断推动完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为数据资产流通提供价值和价格依据。《实施意见》特别提到了国企数据资产,表示要“探索将国有企业数据资产的开发利用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激励机制”。另据透露,北京市已开展数据资产登记评估入表试点,支持多家中小企业分别获得了千万元级贷款,取得很好成效。
在数据资产金融创新上,要探索市场主体以合法的数据资产作价出资入股企业、进行股权债权融资、开展数据信托活动。
难点三:数据要素市场如何培育?
市场建立的前提是数据能够交易流通,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就是一个重要的交易平台。根据《实施意见》,将提升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能级,建立数据交易指数,服务各行业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同时,还将支持建设社会数据专区,开展数据产品交易、融合应用、资产评估、托管、跨境和数据商备案等服务;探索建设基于真实底层资产和交易场景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给予数据资产运营单位相应业绩考核支持。
在推进社会数据有序流通上,《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建立数据交易机构预定价、买卖双方协议定价、按次定价等数据产品定价模式;推动建立数据交易范式及合同模板。
此外,还要率先探索数据跨境流通,围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通国际规则和数据技术标准的制定,重点推动企业开展数据跨境流通业务合作,并完善数据跨境监管机制。
《中国冶金报》(2023年07月13日 03版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