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2023年度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6645万元。
对获得省长质量奖、省长质量奖提名奖、质量信用AAA评级、通过相关认证的106家企业(组织),给予质量管理奖励2160万元;
对主导标准制修订、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职能、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以及获得标准创新贡献奖的238家企业(组织),给予标准化奖励4435万元;
对1个获得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县的地方政府奖励50万元。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有关单位:
为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我省质量强省建设,现将2023年度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资金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3810 质量基础”,专项用于对2022年相关企业(组织)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等进行奖励(详见附件)。
请各地严格按照《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1号)要求,严格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组织),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附件1 2023年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分配汇总表.xls
附件2 2023年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xls
附件3 2023年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