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知发〔2023〕41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23号),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江苏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首批试点企业名单,现予以发布。请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我省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9日
2025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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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2 08:56:51
来源:省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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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知发〔2023〕41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23号),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江苏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首批试点企业名单,现予以发布。请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我省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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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