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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2020-12-30 14:00:19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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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5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防治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部发布《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7项标准(含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标准(含标准修改单)名称、编号如下:

  一、《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

  三、《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四、《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修改单

  五、《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修改单

  六、《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修改单

  七、《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修改单

  依据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含标准修改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以上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实施。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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