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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7-03 14:18:14

来源:省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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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信创新〔2023〕256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根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聚焦我省“1650”产业体系,重点围绕省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和当地优势特色产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

二、各地组织推荐和申报的程序:

(一)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组织申请企业编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进行真实性审核(《工作指南》可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文件通知”栏目查询下载);

(二)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见附件1),对申请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评打分;

(三)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适当形式,择优推荐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初评得分高于65分(包含65分)的企业技术中心,对符合重点领域引导方向的优先推荐。企业技术中心获市级认定文件印发时间须在2022年8月10日之前;

(四)指导推荐企业使用“企业法人”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

三、请各地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与佐证附件一致,确保申报材料没有缺漏,确保申报企业符合基本条件,确保初评分准确,并于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各市线上推荐提交操作,正式行文并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盖章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我厅,同时抄送同级发改、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我厅将依据《工作指南》要求进行复核和评分,按《管理办法》要求对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人:省工信厅技术创新处025-69652812,69652737;“管理系统”技术支持025-69652990。

 

附件:1.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9日                      


    

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