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认证检验检测领域行风建设,落实认证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规范认证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助力认证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监管、依规办事,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和职能转变,完善认证检验检测监督制约机制,持续提升认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水平,推动认证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实现为社会提供更加诚信透明、经济优质、便捷周到的认证与检验检测服务,全力优化政务流程,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法治监管、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建设,强化认证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落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监管执法规范化、机构服务便民化,完善行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职责体系明确,监督制约完善的管理体系。
(三)加强技术评审能力建设。建立认证技术专家库、检验检测评审员数据库和技术专家库,加强认证和检验检测领域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严禁使用未通过考核、存在检验检测相关违法违规记录的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增加规范评审和廉洁自律承诺环节,推进廉洁评审教育—监督—惩处制度。
(四)完善双随机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优化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优化完善监管指导细则。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增强省、市、县建设联动,提升对认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合力,营造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的监管态势。
(五)大力推动智慧监管建设。积极推进湖北市场监管“三网一中心”建设,试运行“区块链+检验检测”,贯通审批与监管、综合与专业、监管与执法三类数据,形成覆盖全省的智慧监管网络,推动监管的智慧化、标准化,有效避免多头监管,重复监管,提高问题发现的效率,提升监管质效。
(六)推动信用监管作用发挥。强化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合规发展意识,严守行业底线,恪守职业道德,不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报告。加大机构信息收集力度,全面汇总列严、处罚、社会投诉等多方面机构信息,实现对机构的精准画像,探索开展信用分级管理,为有效研判信用风险提供基础,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七)强化联合监管机制建设。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调动各方监管优势,加强信息沟通协调,综合运用监督抽查、信用监管等职能手段,不断强化认证检验检测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认证检验检测市场环境。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认证检验检测领域行政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监管人才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廉政纪律教育,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行政理念、服务意识和政风行风。加强检验检测技术人才培训,通过建立评审专家库、技能比武、评级评优等多种方式,引导专业技术人才主动钻研技术,培育一批创新意识强、技术水平高、工作作风正的技能人才队伍。
(九)促进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积极引导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运用质量认证手段,提高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组织开展检验检测助推产业优化升级行动,推动检验检测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产业集聚区协同创新、融合发展,引导检验检测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十)积极推进社会监督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查询渠道,及时公开认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及处罚信息。引导检验检测机构主动对外公开服务信息,包括服务能力、工作流程、工作标准、检测时限、纪律要求、举报投诉电话等事项,通过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发布诚信声明等方式强化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企业调研,深入了解认证检验检测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需求,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十一)加强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强化认证检验检测监管检查问题的后处理,提升检查与执法的协同性,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机构实现“三移交”,即移交执法部门、移交主管部门、移交机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震慑效果,推动建设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要把行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积极落实行风建设各项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健全配套措施。要加强对认证检验检测领域行风建设的领导,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建立机制,全面推进。把认证检验检测领域行风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在日常培训中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教育。主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行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三)广泛发动,形成合力。利用广播、电视及报刊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积极引导社会监管,及时妥善处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风问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深入调研,严格问责。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了解认证检验检测行风建设推进情况,及时发现相关问题。对违规的行政监管人员,视情节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违法的机构,坚决依法查处,并加大违法失信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