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IEC 导则”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技术工作的重要文件,是ISO、IEC各成员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基本准则。“ISO/IEC导则1”主要规定了ISO、IEC技术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每年都会进行修订。跟踪和研究导则1的修订内容,有助于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相关人员遵守和掌握ISO/IEC最新的工作规则,更好地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发挥作用。
2023年4月28日,最新修订的“ISO/IEC 导则,第1部分,2023,《技术工作程序 ISO补充部分合订本 ISO专用程序》”(以下简称2023版导则1)发布。2023版导则1完善了ISO/IEC技术工作的通用规则及ISO专用程序,主要包括技术组织的组建和管理、其他类型标准化文件的制定等方面内容。
(一)技术组织的管理
为了支撑标准化工作的开展,ISO、IEC设立了标准化技术组织和咨询组两类技术组织,均由ISO技术管理局(TMB)/IEC标准化管理局(SMB)负责管理。其中,标准化技术组织主要负责编制标准化文件,包括技术委员会(TC)及下设的分技术委员会(SC),临时履行技术委员会职责的项目委员会(PC),以及TC、SC下设的工作组(WG)。咨询组旨在为本领域内的技术工作提供建议、指导和协调。2023版导则1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技术组织及标准化工作人员的管理规则,主要内容如下所述。
1.明确了标准化评估组(SEG)的组建规则,包括SEG的定义、成员资格、组建程序、职责和交付物等。一是将IEC专用部分中SEG创建规则纳入通用部分,意味着ISO也可组建SEG。二是允许组建ISO/IEC联合SEG,即JSEG。SEG/JSEG定位于TMB、SMB的咨询组,允许ISO和IEC外的专家参与,但不得制定国际标准或其他标准化文件。
2.明确了TC/SC名称或范围确定的程序规则。将ISO专用部分中TC/SC名称或范围的通过条件纳入通用部分,意味着ISO和IEC新成立的TC/SC的名称和范围都需经P成员表决,获得2/3多数赞成票通过。
3.修正了TC/SC秘书处的职责。考虑到在实践中,标准化文件文本的英语和法语等的语言翻译工作通常由国家标准机构(NSB)负责。因此,删除了TC/SC秘书处在必要时确保英语和法语文本等效的职责。
4.明确了WG组建和管理的规则。一是明确了在预备阶段不得组建新的WG,但是在预备阶段中起草新工作项目提案和标准化文件草案等的技术工作可以分配给一个已存在的WG。二是将JTC 1专用部分中WG召集人可以配备秘书的内容移至通用部分,这意味着这一规则也同样适用于ISO和IEC。三是允许WG下设子工作组,但并没有明确这些子工作组的具体任务,意味着WG可自行决定其小组工作内容。四是进一步细化了WG召集人邀请相关人员旁听会议的次数限制,即该特定人员最多可以参加两次工作组会议,如果需要持续参与,则应通过相关NSB、联络组织寻求工作组专家身份。
5.明确了标准化工作人员管理规则。一是增加了对WG召集人的要求,即WG召集人应仅从国际立场出发,放弃其国家的观点,这与对主席、秘书处和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是一致的。二是2022版导则1仅规定项目开发期间TC/SC任命的项目负责人辞职则必须任命新的负责人。2023版导则1进一步明确了程序,即项目负责人变更应由TC/SC批准。
(二)其他标准化文件的制定程序
ISO、IEC为快速反映市场需求,开发了除国际标准之外的多种类型的标准化文件,包括技术规范(TS)、可公开提供规范(PAS)、技术报告(TR)、研讨会协议(IWA)等类型。2023版导则1的ISO专用部分针对PAS制定程序阶段及PAS和IWA的废止问题进行了调整。
1.明确了新PAS和现行PAS的修订不再要求通过提案阶段,即项目许可不需要P成员投票以及承诺积极参与制定,进一步缩短了PAS的制定周期。
2.明确了PAS和IWA有效期满后如果未转化为其他标准化文件则自动废止,以避免新旧文件在应用中产生混淆。
(一)积极参与SEG
鉴于新型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不同技术的不断融合导致的标准化工作方法新需求,ISO、IEC积极改革标准化管理制度,增设了SEG。SEG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技术和标准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本领域的标准化需求,制定本领域的标准化路线图,向TMB和/或SMB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比如组建新的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因此,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渠道上,除了向国家标准机构报送以注册专家身份参与TC、SC、WG会议外,对于新兴领域可以专家身份参加SEG,参与制定顶层的标准化规划,有助于持续跟踪前沿技术发展以及国际领域标准化进展,为我国技术和标准化发展谋篇布局,同时向国际贡献中国力量。
(二)简化其他类型标准化文件的制定程序
为了适应新兴技术快速迭代的标准化需求,2023版导则1的ISO专用部分省略了PAS提案阶段的投票,进一步缩短了其制定周期。目前,我国除标准外的标准化文件仅为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在制定程序方面,其现行制定程序和管理要求与国家标准相同,这就导致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周期过长,不能满足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等的要求。因此,建议尽快修订《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制度,重新定位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对于新兴产业领域,具有技术发展快、更新速度快、成熟度不高等特点,适宜以标准化技术文件的形式及时转化科技成果、推广先进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