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规范化开展,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等标准规范,我局组织制定了《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导则》,现印送你们,供工作参考。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