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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冶金质量提升工作秘书处
执行企业标准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机制研究初探

2023-01-04 15:09:33

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工业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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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标准是实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技术依据,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实施细则规定了产品抽查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其核心内容是标准,产品标准确定项目和指标,检验方法标准是检验工作所遵循的尺度和准则。标准化改革中,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优于国家标准的团体、企业标准。标准的作用已不只是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更是企业开创市场继而占领市场的“排头兵”,越来越多的企业自行制定企业标准。但在无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下,部分企业通过制定企业标准降低产品性能指标和功能指标或者省略产品关键项目,用以增强产品的标准符合性,但产品质量水平并未提高。另外,由于企业标准的多样化,技术机构缺少相关检验资质,无法出具检验报告,企业可轻易规避监督抽查。做好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监管成为了当前工作的新课题。

  一、我国企业标准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科技进步,我国技术标准也已经逐渐建立起一整套以各类国家标准、行业、地方、团体、企业标准等技术标准为内容的技术标准体系,其中企业标准是在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实施,明确提出,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可根据需求自行制定所要执行的企业标准。

  国家对于企业标准的管理,首先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同时还鼓励有能力的企业研究、制定高于现有推荐性标准规定的企业标准,这是对技术创新的政策鼓励,也是推动生产力提高、标准体系不断前进的良好动力。对于企业标准的实施,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截至2022年10月31日,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累计已公示企业393804 家,声明公开标准信息2538980 项,涉及产品共计4223811项。从国民经济行业划分来看,声明标准涵盖了20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其中以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为主,分别占到声明总数的49.5%、20.6%、18.2%。从声明公开标准信息中各类标准分布情况来看,其中声明公开企业标准信息2222886项,占比为87.55%,占比最大。其次分别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分别占声明总数的8.14%、3.66%、0.42%、0.22%。

  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对企业标准的规定

  2020年1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暂行办法明确提出,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监督抽查方案应当包括抽查产品范围、工作分工、进度要求等内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应当包括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内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应当在抽样前向社会公开。

  2020年5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公开了第一个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其中明确判定原则为: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明确了对企业标准的监管原则和判定尺度,通过分析对比可以看出,对企业标准的相关要求是与最新的《标准化法》相符合的。若抽查产品细则中有强制性标准,至少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判定,当企业明示的质量要求(企业标准)高于强制性标准时,则会按照企业明示的质量要求(企业标准)进行判定;若抽查产品细则中无强制性标准,则会按照企业明示的质量要求(企业标准)进行判定,即使企业标准低于推荐性标准要求甚至不包含细则规定的要求。

  另外,通过国家监督抽查出具的检验报告发现,对于企业标准产品的监督抽查,如果企业标准不包含产品实施细则中的所有项目,依然按照产品细则规定的标准、项目进行检验,并在报告中给出检验值,但不会给出判定结论,只供企业自行参考。这也体现出国家监督抽查对于企业标准产品进行质量监督的一种形式上的尝试,对促进我国企业标准质量提升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国家监督抽查中执行难企业标准产品情况分析

  以2021年国家监督抽查为例,抽查了176种产品,其中电线电缆、移动电源、聚乙烯(PE)管材等56种产品有抽查到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批次,产品数量占比为31.8%。56种产品中共抽查到执行企业标准产品869批次,累计涉及企业标准714个,声明执行企业标准产品批次占总抽查批次的7.9%。从具体产品来看,彩色电视机、移动通信终端充电/数据接口及线缆、复合膜袋、食品接触用纸容器等产品抽查到执行企业标准的批次占比较高,分别为85.9%、71.0%、53.5%、51.8%。、

  2021年国家监督抽查涉及的714个企业标准,其中有238个企业标准存在技术指标要求低于产品实施细则中对应国家、行业标准的情况,另外有82个企业标准部分技术指标高于对应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抽样检验的869批次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其中有339批次标准指标项未完全覆盖对应产品实施细则检验项目。另外,如果依据对应的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判定,有93批次会改变判定结论,其中有92批次会由合格变为不合格,另有1批次车用汽油清净剂产品,会由不合格变为合格。

  四、做好企业标准产品质量监督的建议

  一是科学制定监督抽查产品抽查方案和实施细则。在制定产品抽查实施细则时,组织评审组专家对抽查产品执行标准情况进行广泛调研分析,合理选定检验项目和判定依据,明确企业标准产品判定原则。编制产品抽查方案时,充分研判可能抽查到的企业标准情况,明确企业标准产品抽样样本数量、检验方法, 给出科学、合理的抽样、检验指导;

  二是加强企业标准产品抽样检验过程管理。督促技术机构严格按照产品抽查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抽样检验工作,在遇到明示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时,应查询产品所标注企业标准是否现行有效。如查实未备案或不是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则不能作为检验依据;对于企业标准的产品检验,检验机构应必须具备所有项目的检验资质才可进行检验、判定,不得出具无效、违规的检验报告。

  三是加强企业标准产品抽查数据分析。从产品、行业、检验项目、检测值等多维度对企业标准产品抽查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开展企业标准产品监督管理机制理论研究,为总局开展企业标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支撑和理论支持。同时,加强监督抽查工作中企业标准实施的问题梳理,对接标准管理部门,提出有效的企业标准监督建议,推动我国标准化工作健康发展。